秋冬季是候鸟大规模迁徙和野生动物集群活动的季节,也是乱捕滥猎和非法交易候鸟等野生动物案件的高发期。
不久前,大连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联合普兰店分局、瓦房店市局对一起系列非法狩猎案展开收网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现场查扣作案猎狗36只、非法猎捕的各类野生动物38只。办案民警介绍:“这种团伙式犯罪必须严惩不贷,才能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今年5月1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施行。公安部部署将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列为“昆仑2023”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截至目前,辽宁省公安机关共破获破坏林木、野生动物及农用地资源案件80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70名,收缴枪支、无人机、张网、猎夹等作案工具870余件。
破案攻坚
斩断非法利益链条
野生动物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在生态系统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对涉野生动物犯罪,公安机关发挥刑事打击职能至关重要。
今年3月,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接到线索,在新民市公主屯村有人私藏大量活体野生动物。经过数月缜密侦查,两个贩卖野生保护动物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最终查获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23只,12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归案,涉案总价值1000余万元。”办案民警介绍,查获的野生动物中甚至包括2只珍贵陆龟,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以及各类珍贵蜥蜴、蟒蛇百余条。
这是辽宁近年来查获跨境走私、贩卖野生动物物种最多、跨地区最广的案件。此案的破获,彰显了全省公安机关“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上游下游一起打、源头末端一起查,坚决查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的决心。
眼下,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进入重点时段。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副总队长王升旭表示,公安机关一方面严格执法,了解辖区内常见涉案物种的发案规律,针对性地依法打击犯罪;另一方面做好普法宣传,曝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
健全机制
合力守护野生动物安全
“山上有一只受伤的大鸟?好,我们马上就到。”日前,朝阳县公安局东大道派出所民警接到村民报警。民警立即与朝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取得联系,对“大鸟”进行救助。经确认,这是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近年来,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明显提高,警民共同救助野生动物已逐步形成常态。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日前,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破获一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案。“犯罪嫌疑人在网上花费万余元非法购买玳瑁标本。”兴隆台公安分局食药侦大队副大队长王新元告诉记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一定会受到法律惩罚。
打击是为了更好地保护,针对涉案活体陆生野生动物和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放归救护工作,省检察院、省高院、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出台联动协作机制,以“司法+行政”协同发力。在办案过程中,及时、就地、就近、科学地向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进行依法移交,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司法机关移送的涉案活体野生动物及时组织开展放归救护。
据介绍,辽宁省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生态区位重要,是世界性濒危鸟类丹顶鹤繁殖的最南限,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斑海豹的重要栖息地和繁殖区。正因如此,保护野生动物,更需跨区域跨部门合作,汇聚强大合力。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公安机关将用足用好现有法律武器,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各类涉野生动物犯罪活动;同时,各级公安机关继续联合检察院、法院、林草、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海关等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全域覆盖、职责清晰、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常态化保护、打击、监督管理体系,织密织牢野生动物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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