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司法厅获悉,近年来,自治区司法厅不断强化对全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监督管理,推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规范化、法治化、科学化发展,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保障。
宁夏严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的准入管理,目前,经司法厅审核登记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共3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共61名。2020年至今,宁夏3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案件3600余件,受理的案件涵盖生态破坏行为致植物、动物、森林生态系统损害鉴定等六大专业领域18个鉴定项目的鉴定业务,基本满足了宁夏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的需要。
同时,结合宁夏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实际,司法厅与生态环境厅多次沟通协商,组建环境损害登记评审专家库。与公检法等办案机关建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及时通报宁夏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开展情况。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确定1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在不预先收取鉴定费的情况下,及时受理检察机关委托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为检察机关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提供有力支持。
据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负责人唐静介绍,宁夏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办理的“平罗县黄河湿地保护林场森林火灾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案”“李某某涉嫌滥伐林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案”成功入选宁夏十大公共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在银川灵武市“万亩林场主跪地求水”这类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中,宁夏绿森源司法鉴定中心、宁夏晟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案件办理提供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技术支持,发挥了司法鉴定证据保障作用。
“下一步,自治区司法厅将以自治区党委第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为引领,用更优质高效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法律服务力量守护宁夏绿水青山,为建设美丽宁夏贡献法律服务力量。”自治区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说。(记者 马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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