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推动全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
自2021年11月起,自治区检察院和自治区公安厅联合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设工作,全区已设立38个,实现了各市、县(区)设立全覆盖。同时,全区各级检察院与公安机关通过加强派驻人员配置,有效提升工作质效。今年以来,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8件,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100%,监督撤案41件,监督撤案率100%。
“《办法》进一步对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作出明确要求,并对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保障机制等作出新部署,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融入大数据监督。”自治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张万顺说。
《办法》明确检察院、公安机关建立案件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加快推进派驻侦监协作办公室接入公安执法办案系统,为检察机关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提供便利条件,并严格规范检察、公安人员获取、使用案件信息和数据的程序,确保办案数据安全。同时,《办法》明确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派驻人员责任,并将派驻人员工作情况纳入业绩考核范围,要求检察院、公安机关积极搭建“一站式”简案快办平台,设立速裁法庭、律师值班室等。(记者 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