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生态环境系统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聚焦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不断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努力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
通过制定、修订、完善执法措施等,进一步规范甘肃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程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行正面清单管理,将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环境管理规范的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并实施动态调整,推动正面清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加强非现场执法,对正面清单企业,原则上只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能监控、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过程中,每年首次被抽查到的企业可免于现场检查,大力减少正面清单企业迎检负担。依法开展柔性执法,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建议等非强制手段,教育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
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监督与帮扶并举,按照服务、指导、帮扶、整改多策并用的原则,开拓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强化执法帮扶,指导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提升企业绿色发展能力。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专项帮扶活动、化工园区监督帮扶活动、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问题帮扶活动,邀请第三方技术专家现场指导,重点对企业环保“三同时”及竣工验收、污染物控制排放、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全方位全流程“把脉问诊”,帮助企业查找分析超标原因,同时为企业宣传普及当前生态环境政策法规,提高企业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