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为推动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实验区建设,严厉查处各类涉河湖水事违法行为,省水利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近日联合印发《贯彻落实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奋力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开展全省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河道管护及防洪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河道采砂管理、重点水利工程安全保卫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稳定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
《方案》明确要求,各级水利部门要通过开展全面自查、建立举报平台和问题线索台账等方式进行违法线索排查;水利部门、综合执法机构要建立执法案件台账,加大主汛期前查处力度,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实施台账动态管理,做到依法查处案件;要实施挂牌督办、执法监督检查,总结典型经验、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和强化多部门衔接机制,形成行业监管、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工作合力,共同维护好河湖安全。
《方案》提出,对违法行为查处不及时、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等执法监管不力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水利部门要主动对接各相关部门,积极协调线索案件移送、案件查处、挂牌督办、执法监督、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探索和创新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的方式方法,着力加强行政监管与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等领域的衔接,推动建立部门间沟通协调、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方面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河湖水事秩序,共同守护我省河湖安澜。(记者 范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