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记者从省水利厅召开的全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整改行动动员会上获悉,为不断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从8月3日起在全省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整改行动。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底线任务,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基础。《全面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整改行动方案》提出,按照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的思路,以县为主体,以村为单元,以户为对象,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队员作用,逐村逐户逐工程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建立工程和人口全覆盖台账,不漏一村、不落一人。
此次排查以农村饮水工程水量、水质、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和运行管理情况为重点,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水源不稳定、水量不足、水质有隐患、取水不方便等工程类问题和工程管护不到位、运行不正常、反映问题没人管等管理类问题。排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全面排查、重点核查,市县统筹进行,8月9日前完成;第二阶段为省级抽查,8月16日前完成。对于排查出的问题,要对照问题表现,对应水量、水质、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四项指标”和工程运行管理分门别类,根据实际情况,分析问题解决难易程度,按照立查立改、阶段整改、持续整改三类,明确整改完成时限,形成工作台账。立查立改问题要在8月底前完成整改,阶段整改问题10月底前完成整改,持续整改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列入年度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到“十四五”末,全面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记者范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