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头条 > 正文

辽宁:让振兴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

关艳玲    2023-07-07 10:44:17    辽宁日报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我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让振兴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7月6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增进民生福祉 倾力为民办实事”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省民政厅、省残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今年以来全省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儿童福利水平和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加强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工作的主要举措、进展成效、亮点特色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并回答记者提问。

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提高5.2%

截至2022年年底,全省有城乡低保对象91.87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7.64万人、农村低保64.23万人;城乡特困人员13.71万人;民政部门管理的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6351人。

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高,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物价涨幅等因素,省政府确定2023年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平均提高幅度不低于5%,其中,实现城乡标准一体化的市低保标准提高幅度不低于2%。截至6月30日,14个市全部出台本地区提标文件。提标后,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提高5.2%,城乡低保标准比值由1.29∶1缩小到1.25∶1。其中,城市低保平均标准由727元/月提高到753元/月,提高3.6%,最高的为大连市,标准达到925元/月;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由6754元/年提高到7211元/年,提高6.8%,最高的为沈阳市,标准达到9516元/年。提标后,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农村低保平均标准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同步提高,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提标后,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平均标准达到128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平均标准达到837元/月。

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幅度为7.5%,一档至四档补助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706元、661元、612元、565元。

目前,全省有孤儿259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409名。2023年持续提高全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福利机构内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2178元提高到2300元,散居儿童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806元提高到1978元,分别提高5.6%和9.5%。

新标准已于7月1日起实施。

让老年人享有更高质量的基本养老服务

为改善全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供养条件,今年省级财政安排3000万元,支持100所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供养能力提升改造、失能照护型机构建设、房屋维修改造及装修等。对消防设施未达标的,优先实施消防设施改造项目。目前省级补助资金已下拨各市,各地正在有序组织实施,预计到2023年12月底前,100所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任务全部完成。

目前,全省有居家养老的特困老人10.8万人,有居家养老的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户老人40.4万人,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老人处于高龄、残疾、失能状态,居家生活需要配备康复辅助器具和改造无障碍设施。为全面提升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提高居家养老质量,今年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3000万元,补助1.5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改造工作将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以尊重老年人改造意愿为前提,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为主要目标,按照“一户一策”原则设计改造方案,通过增加家庭适老化设施设备,为老年人营造更加安全、便利、舒适的居家养老环境,改造工作从2023年6月起到2024年6月底结束。目前省民政厅已会同有关部门下发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正在指导各市、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千方百计

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很多残疾人通过就业创业在各行各业创造社会价值,书写精彩人生。2023年,全省残联将继续落实《辽宁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要求,实施就业支持项目,用心、用情、用力解决残疾人就业难题,实现新增1.5万名残疾人就业目标,同比增加50%,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

今年以来,全省残联通过走访企业“拓岗”、创新方式“增岗”、拓宽渠道“送岗”、培训赋能“适岗”、政策扶持“稳岗”,千方百计促进残疾人就业。截至目前,已实现残疾人新增就业1.06万人,已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70%。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启动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发布、就业创业指导等活动,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有效链接社会资源,为残疾人和企业之间搭建信息互通平台,实现企业用工与残疾人就业共赢共享。

下一步,省残联将从完善就业支持体系入手,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帮扶措施,充分调动用人单位吸纳残疾人的积极性,不断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协调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残疾人就业纳入服务范围,激发残疾人就业创业内生动力,帮助残疾人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同时加大对农村残疾人的就业帮扶,推进辅助性就业加快发展。

靶向发力

提升救助和服务质量

为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是残联组织实施多年的民生工程。2023年,全省将实施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1.5万户,任务量较2022年翻一番。

目前,基层残联已基本完成入户筛查,确定家庭无障碍改造对象,进入制定“一户一策”改造方案阶段。下一步,省残联将跟踪各地工作进度,深入基层开展业务指导,保障改造工作按时推进。

2023年,我省计划为7000名14岁以下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目前,已救助5675名残疾儿童。

高标准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程,我省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完善医保、大病、医疗救助和残联补助叠加的多渠道救助政策体系。将53个高致残病种纳入儿童救助范围,实现应救尽救。

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将补助范围由国家规定的0岁至6岁扩大到0岁至7岁,对罹患脑瘫、听力障碍、唇腭裂等严重影响身心健康的儿童,救助年龄扩大到14岁;康复救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2万元提高到1.8万元至2.4万元,人工耳蜗补助标准达到每人10万元。同时,对0岁至7岁接受康复救助的困难家庭残疾儿童提供每年2万元生活补助。

动员社会参与,提升救助质量,全省确定71所优质医疗机构、194所民办教育机构,为残疾儿童提供就近就便的医疗康复服务。建立联动机制,71名国家和省各类知名医疗专家组成儿童康复质控组,为残疾儿童康复安全保驾护航。上半年,省残联组织省级医疗队,以康复服务直通车的方式,走进14个医疗薄弱偏远县区、70多个乡村,为740多名残疾儿童提供义诊、手术筛查和康复指导,让偏远地区残疾儿童在家门口就能得到省级专家医疗服务。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北京80个老旧小区管线改造“一步到位”
下一篇:海南:改革打头阵 发展挑大梁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