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头条 > 正文

河北实施7项主要任务发展能源电子产业

发展重点为太阳能光伏、新型储能电池、关键能源电子器件

米彦泽    2023-05-08 09:46:58    河北日报

5月6日在石家庄举办的国家能源电子产业发展政策华北片区宣贯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相关负责人就《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政策进行解读,省工信厅厅长付振波发布《河北省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河北省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光伏、锂离子电池等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突破一批关键技术,产业基础高级化取得明显成效。形成石家庄、邢台、唐山、保定等一批特色产业聚集区,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500亿元。在工业、农业等领域形成30个以上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应用场景。

实施方案明确发展重点为太阳能光伏、新型储能电池、关键能源电子器件,并提出7项主要任务。

加强科技创新。搭建一批创新平台,布局新建一批高水平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加大对现有创新平台的投入,引导其围绕制约产业链发展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开展技术攻关。支持企业稳定增加研发投入,实施能源电子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项目“揭榜挂帅”,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布局一批前沿引领技术,提升能源电子行业核心竞争力。

建设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在雄安新区布局创新资源,加快核心技术研发,支持新区建设能源电子领域国家级重点创新平台。推动张家口、承德等新能源丰富地区重点建设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压缩空气储能项目,探索氢储能及发电综合应用示范,打造张承综合储能示范区。加快基础元器件及专用设备发展,推动关键软件、工业机器人研发,打造石家庄能源电子配套产业集群。加快发展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和电池产品,打造唐沧邯新型储能电池产业集群。推动硅片、铝箔等材料、智能组件等发展,打造邢保光伏产业集群。

培育壮大优势企业。实施企业梯度培育行动,集中资源支持行业优势明显、辐射带动作用大、创新能力强的骨干企业,鼓励联合能源电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鼓励骨干企业壮大企业规模,成为行业旗舰。培育壮大重点企业,推动企业挂牌上市。鼓励能源电子企业走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之路,培育一批能源电子领域“领跑者”,打造一批细分领域“小巨人”和市场单项冠军,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良好格局。

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坚持大项目带动,加快推进单晶硅棒、硅片、太阳能电池等重大项目建设。对重大项目实施清单管理,实施领导包联“全覆盖”,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服务。对于在河北省新注册的能源电子产业重大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省重点项目管理,在规划、用地、环评、用电用能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鼓励各地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扶持政策。

拓展行业领域应用。推动传统领域融合应用,组织开展能源电子示范区、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支持特色光储融合项目和平台建设,推进新技术、新产品与新模式先行先试,提升太阳能光伏发电效率和消纳利用水平。探索光伏和新能源汽车融合应用路径。加大新兴领域推广应用,提升能源电子产品在5G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水平。加快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京津冀国家枢纽节点建设,推广“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就地消纳水平。

提升开放合作水平。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争取引进一批行业企业和重大项目。高质量办好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等,搭建高水平合作交流平台。组织省内能源电子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投融资机构等开展精准对接活动,提升企业本地化配套水平,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强化产业支撑体系建设。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培育特色工业互联网平台和监测分析数据平台,探索建立分析评价专业平台,支持建立能源电子领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推动形成创新成果转化与新能源消费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健全产业标准体系,加强行业规范管理,提升能源电子产业本质安全和生产安全。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天津发布《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方案》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