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头条 > 正文

辽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促进企业规范发展

黄岩    2023-04-21 18:32:33    辽宁日报

以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的联动机制,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审判环节的适用路径,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4月20日,记者从省检察院、省法院联合召开的共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会议上了解到,“两院”联合制定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实施办法,共同加大对各类市场主体保护力度,促进企业规范发展,以更加务实的司法举措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

202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以个案突破、地区试点、全面铺开三个阶段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办理了一大批企业合规案件,在预防及惩罚犯罪、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推进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部分在检察环节未能适用合规程序的涉案企业,在案件审判环节提出的合规整改诉求亟待回应。为切实降低刑事诉讼程序对涉案企业经营的影响,有效保障合规整改企业的权益,省检察院与省法院制定实施办法,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延伸至法院审判环节,明确了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在合规案件办理中的衔接程序,对审判阶段合规机制启动、合规标准互认、合规成果确认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据了解,我省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以检察机关主导,法院商请建议开展企业合规整改的,一般由检察院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法院给予必要支持。在审判环节进行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的,一般应当在案件一审程序进行。检察机关指导企业整改形成的相关材料经法庭举证质证后,可以作为法院从宽处理的依据。法院作出判决后,要及时将判决结果向行政主管机关通报,对企业合规整改情况进行专门说明,作为行政处罚时的参考。

“两院”建立判后企业回访制度,通过深入分析涉企案件犯罪成因,查找行业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制发司法、检察建议,强化诉源治理、综合治理,促进从个案合规提升为行业合规,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北京今年拟供应租赁住房用地93项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