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药监局下发通知,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开展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销售使用药品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购进渠道、储存条件及药学服务,查处药品销售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药品经营企业、药店,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是:药品经营企业和药店违法回收、销售回收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并销售药品;非法购进医疗机构制剂并销售;购进、销售假劣、过期药品,或将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销售;非法加工中药饮片并销售;出租、出借柜台等为他人非法经营提供便利;非定点药店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违反规定销售含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疫苗等国家明令禁止零售药店销售的品种;违反规定销售新冠抗病毒小分子药物;执业药师挂证;违反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销售处方药;未严格按照药品的储藏要求储存、陈列药品;未按规定拆零销售及赠药行为等。
对医疗机构重点检查: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使用;购进、销售假劣及过期药品;将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使用;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制剂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未按规定设置药库、药房、药柜;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药品等。(记者/奚振海 通讯员/程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