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水利厅、省住建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和服务业计划用水管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加强计划用水监管,推动工业和服务业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相关工作。该项工作已列入省节水工作推进机制年度工作要点,对全省深入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管理水平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通知》明确计划用水重点管理范围:一是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二是使用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日用量在5立方米以上(含)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
《通知》提出计划用水管理要求:一是严格用水计划审批。纳入计划用水管理单位每年11月向计划用水管理单位报送本年度用水总结和下年度用水计划申请,管理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用水定额和用水记录,科学核定、下达用水计划,并定期考核,计划用水单位不得超出计划用水量。二是加强计划用水监管。各级水利、住建部门每年1月20日前将上年度计划用水统计报表报送上一级节水管理机构,并开展计划用水指标核查,落实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及时作出提醒和调整。三是推进用水计划全程“网办”。实现吉林省水资源管理事务“一网通办”,用水单位在线申报,审批机关即办审批,管理部门实现取用水管理数据共享与协同监管服务。
《通知》部署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工作:摸清全省计划用水管理覆盖情况,建立计划用水管理台账,全面梳理2023年计划用水下达情况,实现全省计划用水“一张表”管理。今年6月底前实现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工业和服务业计划用水全覆盖,11月底前实现计划用水管理应覆尽覆。(边境 记者任胜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