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黑龙江省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全省职业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从195所减至160所左右;明确全省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全部达标学校比例:到今年底达到80%以上,到2025年底达到90%以上。
《方案》提出,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范围主要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包括校园占地面积、生均用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专任教师总数、生均仪器设备值和生均图书等;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包括生师比、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和生均图书。
《方案》还提出,对办学质量差、社会不认可、各项指标严重不达标,已停止招生的学校要依法进行合并或终止办学,达标工程结束前,原则上不新增中职职业学校;鼓励行业企业、社会力量参与改善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产教融合型企业享受组合式激励政策可适当与企业相关投入挂钩。(记者 赵一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