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雄安3月20日电 (记者张志锋)《河北雄安新区机动车上牌管理暂行办法》日前正式印发,“冀X”牌照将落地雄安新区。
“冀X”牌照适用范围为河北雄安新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个人申请非新能源小客车登记上牌的,本人居住地应在雄安新区,此外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雄安新区户籍人口;持雄才卡的引进人才;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单位及配套服务单位在雄安新区工作人员;持有雄安新区核发的有效居住证,且连续1年以上在雄安新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职工医疗保险的非雄安新区户籍人员。
目前新区机动车保有量为30万辆,新区设立前,当地单位和个人的“冀F”“冀J”机动车牌照可以自愿变更为“冀X”,须符合登记上“冀X”牌照的条件,且车辆应满足国五以上排放标准,或者为新能源车辆。一人名下只能变更持有一辆非新能源车辆牌照。新区暂不受理摩托车登记上牌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