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建厅近日印发《关于实施省级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502个省级传统村落统一设置江苏省传统村落保护标志,实施挂牌保护。
江苏省住建厅联合省文旅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多次组织开展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组群摸底调查,特别是对镇村布局规划中“特色保护类”“集聚提升类”村庄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全省传统村落底数,将具有一定历史遗存、传统特色、鲜明地域文化的村落列入建议名单,经省政府同意后,认定公布为江苏省传统村落。目前,江苏省公布命名502个省级传统村落,其中79个村入选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
《通知》明确,各地应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供的江苏省传统村落标志牌样式,选择具有当地特色的木、石、金属等适宜材质制作,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放大制作成标志牌,在室内或室外显著位置悬挂展示,文字、内容等要与保护标志保持一致。所有列入省级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都要设置标志牌,前6批命名的村落要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挂牌工作。保护标志由江苏省传统村落徽志、主题词、监制单位、公布日期等4部分组成。其中,徽志、主题词、监制单位按统一样式及内容制作,公布日期为该村正式列入江苏省传统村落名录的具体年月。(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朱凌青 实习生 李家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