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山东省邹城市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挂了满墙的锦旗。其中,印有“一诺千金有担当,一心为民办实事”的一面,是田黄镇栗子园村群众赠送的。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田黄镇不断引导农民把土地流转给农业大户经营。但由于工作疏忽,导致个别群众的土地流转费一时没能按时到位。邹城市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得知此事后,立即与田黄镇政府对接并及时解决了问题。
基层社会越平安有序、越安定团结,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就越满意,国家就越能长治久安。孟子故里邹城市充分发挥党和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增强文化自信,发扬孟子“民本”思想,不断把思想文化优势转化为乡村治理效能,全市呈现出经济社会生机蓬勃、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繁荣景象。
一大早,田黄镇下鲍村的王老汉看到镇机关工作人员张涛来到村里就说:“今天又到‘5’了,逢‘5’你就来,不嫌麻烦?”“这是我们的工作,您老人家没什么事吧?”张涛问。“没什么事,现在政策好,什么事都想到群众前头。”王老汉高兴地说。
邹城市推行“民事民提、民事民商、民事民决、民事民评”工作法,把每月5日、15日、25日定为“倾听民意日”,要求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党员干部、工作人员都到自己联系的点位去倾听民意、回应群众的呼声。
邹城市是中国全面小康百佳示范县市、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市、中国工业百强县市,总人口120多万,蛋糕做大与分匀的矛盾面广、量大。随着农业规模化带来的土地流转、群体多元化带来的诉求多样化等各种问题的出现,乡村社会治理遇到了不少困难和挑战。
对此,邹城市始终坚持“民本”理念。把广泛深入地开展听民声、察民情、集民智、聚民心活动制度化、常态化。把反电诈、反邪教,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纳入社会治理领域,始终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一切工作的评判标准。一年4次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民意满意度调查,接受群众的考验。
2022年,唐村镇群众诉求事项按时办结率和满意率实现双100%。这是该镇党建引领网格化,压实镇班子成员、科级干部、下派干部、部门、社区、村居“六方”责任取得的好成绩,也是邹城市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成功范例。该市以50户或150人为标准,将全市划分成1410个网格,建立“镇党委-管区党总支-村居党支部-网格党小组”4级党组织架构,实现党组织建到网格上。以党组织为依托,建立团组织、妇女联合会、村民自治组织等群团组织联动的治理体系。
全市按照统一标准配备网格员,健全24小时值班、错时上下班等制度,实现“服务全天候,便民不打烊”。还要求网格员常态化开展“走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忧、暖百家心”活动,打通了基层政务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形成了群众办事“不出门、少跑腿”常态化,不同人群的急难愁盼实现了有地方诉说、有依靠解决。通过治理体系现代化,提升了治理效能,畅通各种诉求渠道。形成了青年、妇女、困难人群、空巢老人、特殊人群都能找到求助对象的良好局面。
2022年,邹城市民生诉求事项办理办结率、满意率实现了双提升,其中群众满意率达到98.56%,事项办结率连续4个月达到100%,原因就是该市在社会治理中优化机制、提高效能。
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提高信息化系统平台利用率,为社会治理注入科技力量;对涉及多个部门单位无法确定主体责任的,采取联席督办会议制度,齐抓共管;实行考核制度,对群众诉求服务满意率、问题解决率、督办事项办结率等一周一考核,一月一评比。把预测风险隐患、化解问题矛盾的能力作为考核各级党委、政府征集、党员干部进退留转的一个重要标准。
峄山镇沈家村村民张女士逢人就说:“还是政府有办法,这不,在俺家门口栽的树,政府一出面就解决了。”
张女士邻居王某在她家宅基地前栽树,自己与王某多次沟通,村委会协调、派出所处理均未果。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知道此事后立即给王某做思想工作,并用民法典中有关“邻里权”的条文给他解释。当王某知道这样做与法律相违背时,当即表示把树伐掉。
打击约束不法行为,调节平衡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都离不开良法与善治。邹城市“法治德治”两手抓,实行政法干警、法官律师、人民调解员进乡村常态化,通过进村入户、到田间地头、以案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行动,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和规则意识,让每个人都清楚,没有没责任的权利,也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同时引导乡村积极开展遵纪守法、爱护公物、勤劳致富、济难帮困、邻里和睦、尊老爱幼等争创活动,鼓励群众做言行文明、向善向美带头人。
“通常情况下,人都喜欢自由不愿接受约束。如果没有合理的规则来约束每个人,就必然会产生矛盾纠纷。所以,高效的社会治理,总是良法与善治的有机结合,两者缺一不可。”邹城市委政法委书记、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主任胡佩见在阐述良法善治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时说。(冯贵雨 张厚珍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孙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