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中国绿氢项目加速落地中东

仲蕊    2023-12-19 11:04:34    人民日报中央厨房-能言善道工作室

近日,海德氢能与中国电建国际工程公司迪拜分公司、华为中东中亚数字能源业务部正式发布绿氢领域战略合作计划,将助力中东地区新能源发展、加速能源转型。

《中国能源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得益于中东地区对氢能产业的重视和其得天独厚的绿氢发展条件,我国氢能企业纷纷与中东各国签署绿氢战略合作项目,用自身技术与经验助力中东地区能源转型,开辟海外氢能市场,提升中国绿氢技术影响力。

优势互补共建综合解决方案

“以绿电制氢示范项目为切入口,面向中东地区新能源特征,聚焦绿电离网制氢关键技术。”此次战略合作项目,海德氢能及其合作伙伴致力于形成“能源工程服务—智慧能源管理—先进电解制氢”的综合解决方案,以切实行动助力中东地区能源转型。

海德氢能CEO姚昌晟表示:“目前,我们已经有标杆项目在推进中,主要面向中东本土能源客户,落地当地的光伏制备绿氢项目。华为在这其中提供了从光到电再到电池储能等技术方案支持。海德氢能专注于可再生能源制氢。在这个项目中,双方将共同面向中东当地业主提供领先的技术解决方案。”

姚昌晟强调,风光离网制氢技术的发展对绿氢产业而言尤为重要。“绿氢由风电、光伏发电等绿电电解水制备,但绿电具有波动性强、不确定性大等特点,电解水制氢装备需要面临百兆瓦甚至吉瓦级的绿氢制备需求,因此,需要适应波动性的绿电输入,以提高制氢效率,对产品而言是一个新的挑战。”

华为数字能源中东中亚区域总裁姚茳认为,此次战略合作对于区域绿氢产业发展有重要意义。海德氢能制氢能力突出,包括制氢设备、工艺研发制造等技术领先。华为数字能源结合数字技术和电力电子技术两大优势,在新能源发电领域有多年丰厚的技术积累。“针对微网供电场景,进一步结合在设计、仿真以及微网实验平台的一系列能力,我们能够给用电侧提供更加稳定、可靠的绿色电力。今年,我们在沙特红海完成交付全球最大微电网储能项目已经得到很好的验证,该项目将为整个红海新城提供100%绿色电力。随着进一步深耕市场,相信这次的合作将成为中东绿色氢能产业发展的重要起点。”

资源禀赋凸显产业发展优势

在中东地区,沙特、阿联酋、阿曼等国家都把发展绿氢产业作为未来10年至30年间重要的国家战略,也是其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组成部分。基于此,我国企业看到了中东地区巨大的绿氢发展机遇,加速布局绿氢项目。

不久前,阿联酋正式发布国家氢能战略,提出到2031年,阿联酋氢产能达到140万吨/年,包括100万吨绿氢和40万吨蓝氢;阿曼也出台了国家绿色氢战略,制定推进绿色能源转型的必要政策监管和法律框架等。

“除政策支持外,中东地区还有非常独到的资源禀赋优势。”姚茳表示,整个地区光照条件非常好,在沙特、阿联酋、阿曼等国,每年光照时间基本都在2500小时至3000小时,太阳能资源非常丰富。

优良的光照条件也为中东地区带来更便宜的绿电。姚茳指出,电耗成本在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成本中的比重最高,超过50%,而在中东地区,低廉的电价令其出产的绿氢有更强的成本竞争优势。“中东地区同样有着优越的地理位置,地处亚洲、非洲和欧洲的连接处,让管道输氢和氢能船舶的发展成为可能,有利于储氢、运氢产业链条的打造与发展。”

在姚昌晟看来,氢能作为一种可存储可运输的绿色能源,承载了多重意义。“中东具有未来成为大规模绿氢产地的独特优势,绿氢产业建设能够带动当地工业和经济的发展,同时也能作为出口产品实现绿氢贸易。”

企业出海彰显氢能技术实力

当前,我国氢能企业在技术、产能等方面的积累已初具规模,业内人士认为,探索海外氢能市场能够在推进当地能源转型的同时,提升中国绿氢技术影响力。

姚茳表示,希望通过未来几年的努力,合作双方都能够得到长足发展,中国氢能企业能够得到收益、市场份额等的提升,同时能够给中东地区带来更大价值。

“与国外企业进行制氢项目合作,首先能够了解国外绿氢技术发展趋势,找到更适合中国、更先进、经济性更好的绿氢技术。”姚昌晟认为,这样的绿氢产业合作,能够在当地塑造中国绿氢技术品牌,进一步提升我国绿氢技术影响力。未来,我国在产业链相关环节的优势技术装备以及在制氢项目建设方面的能力将有更多机会得到呈现。

姚昌晟进一步强调,中国氢能企业出海,不仅仅是把自己的产品放到货架上去卖,更多还要贴合本地现实需求,不仅是文化和商业上的需求,更包括技术和产业的需求。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有梦想有机遇有活力,这才是老外眼中真实的中国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