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合作倡议提出十年来,我国与共建国家通过新建工程、扩大贸易、资金融通、直接投资,有效促进了各国商品、资金、技术、人员的大流通,推动绵亘千年的古丝绸之路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2017年以来,已有29个国家的财政部门核准《“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呼吁“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共同行动,推动建设长期、稳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融资体系。
为积极落实习近平主席关于以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为目标,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的讲话精神,10月18日,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财政部发布《“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市场融资国家适用)》(以下简称《分析框架》)。该《分析框架》是在借鉴国际良好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的债务可持续性分析工具,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债务范围、预测宏观经济走势,以及对短期、中期、远期债务风险进行分析等。财政部表示,鼓励各方秉承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将《分析框架》作为开展融资合作的基础性工具,充分发挥公共资金的带动作用,动员长期资本及私人资本参与,让共建“一带一路”更好造福各国人民。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卢锋认为,我国在“一带一路”资金融通实践中,形成了以官方援助为引导、政策性金融机构为主力、各类市场性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的多元化融资体系,各类信贷债务成为支持“一带一路”的主要融资工具。进行规则、流程和治理创新,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从而提升债务可持续性,是保证“一带一路”稳健扎实推进的关键环节。
中方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一直十分重视共建国家的债务可持续问题。中方于2017年推动制订《“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号召各方共同建设长期、稳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融资体系,得到29个国家财政部门的共同核准。2019年,中方在第二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期间发布适用于低收入国家的《“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此次发布的新《分析框架》,主要针对能够从国际资本市场融资的新兴和发展中国家,由此形成一套完整的“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体系。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世界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叶玉认为,当前,全球经济仍在艰难复苏,发展中国家的债务问题尚未获得有效解决,如何在发展融资和债务可持续性间寻求平衡并如期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已成为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此次发布的新“框架”依托于中国自身发展经验和“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实际情况,为提升新兴和发展中国家债务可持续性分析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平性作出贡献,有利于更好保障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融资和发展权益。此外,新《分析框架》主要参考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联合国贸发会议 (UNCTAD)等国际机构现有的相关分析方法,但同时更加注重发展导向,作为一项国际公共产品,为“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加强自身的债务可持续性治理提供了新的可选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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