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对家暴说不,已成为社会共识。但对于什么情况算家暴,反家庭暴力法保护的范围有多大,一些人还缺乏了解。近日,两个案例让人们对此有了更深认识。
——杨某婚后经常遭受妻子曾某的打骂、威胁,办公场所也被女方打砸,福建晋江法院依法发出首份男性人身安全保护令。
——赵某以“爱”为名拒绝妻子外出工作社交,如有违反,赵某便自扇耳光、下跪撞墙;此外,还通过虐待宠物狗等方式对妻子精神控制。北京朝阳法院依法作出裁定,相关案例被选入新发布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指南》。
家暴是侵犯家庭成员人权,危害社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违法行为,其本质是施暴人对受害人的控制。上述裁定说明:男性也可能成为家暴受害者,反家暴不分性别,选择法律维权不应存在性别之差;除殴打、限制人身自由外,以自伤自残相威胁以及经常性侮辱、诽谤等精神侵害行为也属于家暴。相关案例帮助人们答疑解惑,成为很好的法治公开课。
有人说,没有任何婚姻制度可以承诺给人幸福,但应当有制度使人可以避免极端的不幸。2016年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使更多受害者敢于拿起保护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的法律武器。在反家暴面前,不分男女,不分老幼,不分精神暴力还是肉体折磨,不分婚后生活与恋爱同居……一条条法律规定,一个个生动案例,宣示了国家禁止任何形式家庭暴力的鲜明立场。“反家暴无禁区,对家暴零容忍,反家暴不问动机”,是立法的本意所在,也是群众的共同心声。
遇到家暴怎么办?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是重要途径。作为特殊民事程序,人身安全保护令在申请、审查、执行等方面具有高度独立性,受害者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请,有助于快速及时制止家暴。过去五年,人民法院及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3万份,对预防和制止家暴发生或者再次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大宣传普法力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就能更好发挥作用,为家暴树起“防火墙”,为施暴者安上“紧箍咒”,为申请人贴上“护身符”。
也要看到,我国家庭建设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家庭暴力和家庭纠纷更加隐蔽、复杂,人身安全保护令在作出和执行等环节还存在一定障碍。为申请人提供更加坚实可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还需加大惩戒力度,降低举证难度,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突出对受害人权益保护的时效性,增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权威性。
反对家庭暴力是法律问题,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家暴面前,任何人都不应袖手旁观。越来越多人敢于伸出援助之手,对受害者的支持才更加有力,反家暴防护网才能织牢织密,实现消除家庭暴力的目标才会越来越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