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结束的“五一”小长假,你看电影了吗?数据显示,“五一”档期电影总票房超过15亿元,名列中国影史同时期第三。影片上新、好戏连台,观众热情也很高。然而,在一些观众发出的打卡照、短视频里,却出现了部分影片的核心角色、剧情走向,以至于有出品方公开发出倡议,呼吁观众“抑制自己的激动”,放下拍照录影的手机,保持影片的“新鲜度”。
每逢电影上新,社交平台与影评网站都会成为观影人群衡量影片口碑的重要参考。近年来,一些主打“回忆杀”“情怀杀”的影片相继问世,无论是经典IP回归翻新,还是热门小说登上银幕,都让很多新片“未映先热”,拉满了期待值、攒足了好感度。不少观众兴奋地第一时间走进影院,迫不及待地拍下片头、彩蛋甚至部分剧情,并上传到社交平台,为电影叫好喝彩,也为自己留下难忘回忆。殊不知,根据法律规定,类似的“屏摄”行为可能涉及侵权,影片内容的提前扩散传播也成为萦绕在片方及电影从业者心中的阴霾。
事实上,侵权盗版问题始终是电影从业者的痛点与电影行业发展的难点。一部电影,是全体工作人员在筹备、编剧、拍摄、制作等复杂流程中通力合作、共同努力的成果。侵权盗版,盗走的是创作者的心血,侵袭的是市场的秩序,影响的是电影发展的良性循环,最终损害的是消费者的长远利益。近年来,有关部门对源头盗片、中间分发、引流传播等黑灰产业链重拳出击,打击盗版专项治理成效显著。在一起春节档电影侵权盗版专案成功侦破后,被网友戏称为“受害者联盟”的相关电影主创集体亮相公安部新闻发布会,表达对于打击侵权盗版违法犯罪的感谢、对于版权保护工作的支持。
然而,“居心不良”的盗摄产业链可以有效打击,个别观众屏摄的“无心之失”却防不胜防。社交平台上网友拍摄发布的热映电影图文、视频片段并不鲜见,逐渐成为当前电影版权保护的新考验。一方面,根据电影产业促进法的明确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因此,拍摄零点首映片头、记录正片高光时刻等“路透片段”,都可能构成侵权行为。尤其是剧情走向、角色形象等关键信息一旦外泄扩散,将严重损害片方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屏摄行为也会对其他观影者造成不良影响。相信不少人都有过观影过程中被突如其来的手机亮光“闪瞎”双眼的不适经历。一名观众擅自拍摄,不仅打扰邻近观众专注观影,更有可能形成不良示范,引发更多观众跟进模仿,致使更多影片细节被拍摄外传。正因如此,数十位知名电影演职人员曾在社交平台发起“拒绝盗摄”倡议,呼吁观众文明观影,“不要对着银幕拍摄”。
其实,如果观众仔细留意,几乎每张电影票根背面的“观影提示”“观众须知”里,都明确写有“禁止摄影、录音及录像”等注意事项。电影作为一门视听结合的艺术,每一帧画面、每一秒声音都是作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作为影片的消费者,观众购买电影票享有的是单次的观影服务,并没有获得二度拍摄以及传播其中片段的合法授权。一些观众对于某部电影或某些IP的独特情感,更应转化为拒绝屏摄、保护创作者权益的实际行动,而不是以之作为“为了情怀不得不破例”的借口。
观影打卡如何与版权保护并行不悖?来自片方、影院与观众的共同努力必不可少。面对观众的合理需求,片方应该积极响应,主动放出更多制作精良、看点突出的宣传物料,满足消费者的分享欲,借力社交平台实现“双赢”。影院方基于维护影院秩序与观影环境的需要,有义务、有必要通过提前告知、现场劝阻等方式加强对屏摄等不文明观影行为的约束。当然,观众更应该主动配合,树立盗摄侵权的法律意识,养成文明观影的良好习惯。“龙标亮起之时,主动收起手机”,有打卡冲动时,不妨选择片方公开发布的物料、载明时间地点的票根,或者是一段饱含真情实感与真知灼见的观后感——这,一定比“暗中拍摄”的一张银幕照更具纪念意义。
这正是:龙标跃然眼前,影片长留心间。
银幕本非景点,无须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