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技人才“松绑减负”、为新型研发机构“放权赋能”、强化各部门间政策举措的统筹协调……4月20日起,上海《关于本市进一步放权松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实施,5方面18项改革举措,聚焦高校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人才等创新主体感受深、“绳子”绑得紧的重点环节,提升政策供给和创新服务能级,激发创新活力。
“重点是推动全过程的创新、促进全链条的加速、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上海市科委主任骆大进表示。
那么,18项举措“新”在哪里?对科技政策有哪些衔接与突破?大江东工作室试做解读。
既松绑又解绑,畅通科改最后一公里
《意见》分为扩大高校院所科研活动自主权、激发企业科技创新的活力和动力、促进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优化完善科研管理等5个部分,上海市科委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处长韩元建说:“分别对应一类主体,在‘科改25条’框架体系下,有针对性地对各类创新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或诉求,以及政府部门自身的管理改革,一一设计了举措。”
2019年,上海发布“旨在全面落实中央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要求”的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意见“25条”(简称“科改25条”),被视为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政策框架和支撑底座。上海创新活力得到持续激发释放,去年9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上海位列“全球最佳科技集群”第八位。
科学探索与科技创新永无止境,科技体制改革亦然。“着力形成科创中心城市的核心功能,为我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贡献”的上海,激流勇进、势在必行。
“去年初,刘多副市长带队深入各类创新主体开展放权松绑的专题调研,发现束缚创新活力的显性的粗绳子基本解开,但一些细绳子犹在,需要进一步放权松绑,更要解绑。放权松绑还存在最后一公里的梗阻,内部规章制度没有根据最新改革文件相应调整,仍沿用旧的做法,科研人员对改革感受度不深、获得感不强。”韩元建说。
“原先的改革较多聚焦点上突破,一些需要多部门协同的改革措施,常会出现各部门各唱各调、调门不一等协同性问题,让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无所适从,改革举措最终难以落地。”在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所长石谦看来,此次18项举措最鲜明的特点是更强调制度供给的系统集成,“综合授权,集中体现了政策的系统性和集成性,在酝酿改革举措前,主体围绕各自使命目标提出一揽子授权需求,由相关职能部门如编办、财政、人社等经过综合协商,通过认识一致和行动协同达成精准授权,同时对主体用好授权也会进行评估,形成闭环,确保‘授得准‘、‘用得好’”。
《意见》着重提出了推进综合授权改革试点,以“综合授权+负面清单”方式,遴选一批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科研事业单位,在编制使用、岗位设置、工资总额、职称评定、经费使用等方面赋予更大自主权。
“在出台‘科改25条’某配套实施细则时,我们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些科研人员给我们写信,表示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督促高校院所尽快落实该细则,这说明关乎科研人员切身利益的改革举措切中肯綮,受到一线科研人员欢迎;另一方面也提醒我们,要注意政策落地跟进,适时督促指导,解决一些单位‘不敢为’、‘不愿为’或者‘不擅为’的问题。”韩元建说。
直面创新短板,彰显科技创新的上海特点
上海各类科技创新主体活跃,也是全球科技创新要素聚集地,在科创中心建设进程中,如何聚合发挥这些优势,补强创新短板?《意见》着眼紧扣科技创新的“上海特点”,不回避矛盾,条条举措皆迎难而上。
“高度国际化,要求科技创新必须面对更多‘深水区’、‘无人区’改革难题,有一些其他城市可能碰不到的课题,比如,上海会有社会力量创办的民非类新型研发机构深度参与国际科技合作,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的上海国际人类表型组研究院、参与国际科学家交流的世界顶尖科学家国际联合实验室等等,他们登记在民政部门,业务范畴和职能归口在科技部门,如何更好统筹、激发其科技创新活力,是全新课题。”石谦认为,《意见》着墨大篇幅于新型研发机构的改革,是符合城市特点、开拓创新新局面的破题之举。
“一些新型研发机构反映,他们没有事业编制,又不是企业聘用,两头归不进去,聘用人员交纳社保就遇到困惑。”韩元建表示,《意见》明确,新型研发机构可为其直接聘用的非事业编制人员按照企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可按照实际需求为非事业编制人员缴纳企业年金,社保力度更大、更灵活。
据悉,上海另一个近期将出台的政策文件《关于促进本市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9条新举措将进一步破解科研与市场对接“两张皮”痼疾。
另一个引起专家关注的改革领域是国有企业,针对国企创新动力不足问题,《意见》提出,推行国企法定代表人签署创新使命责任书制度,明确经营业绩考核中的研发投入强度要求,与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挂钩,对研发投入未达要求的企业,其实际研发投入与目标投入的差额部分,由国资部门收回后统筹安排使用。
“上海高度重视国企原始创新能力,在科改25条就提出——对国企技术创新和研发机构、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等投入,在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于利润’,扩大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实施范围,这次更加明确了,实施更为灵活的股权和分红激励等措施。”石谦说。
人才改革和科创改革高度结合,将全面试点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
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是中央交给上海的一项改革试点。围绕科技人才评价的各环节,《意见》提出,按“谁用谁评价、干什么评什么”原则,为不同类型人才设立不同评价指标。对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从事基础研究、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从事社会公益研究等不同科研活动类型的科技人才,明确具体的评价指标导向,提出不同的评价方式、周期、渠道等。
为什么要单独辟出一大篇幅着墨科技人才评价?石谦解读,此次改革更加凸显上海履行建设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使命责任,把人才评价改革和战略科技力量建设紧紧地绑在一起。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上海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理应冲锋在前。过去对大科学装置、大科学计划的中坚力量关注不太够,他们中的大部分科研骨干,在传统的‘四唯’、‘五唯’评价体系中,因为没有‘人才帽子’而得不到应有支持。”石谦表示,“扛起‘国家责’的不仅是顶尖领军人才,也需要科研攻坚的中间力量和人才梯队支撑,此次18条里多处都划了重点,对于支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承担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的机构和团队给予重点关注,这一价值导向和上海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的战略目标是高度一致的,通过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来推动上海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目前,上海市科技人才评价改革方案已报科技部审批。上海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微小卫星工程中心、上海市生物医药技术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仁济医院、上海市农业生物基因中心等6家具有较好人才评价基础的各行业领域科研单位,成为首批开展改革试点单位。
“科技强国建设进入加速阶段,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也进入功能全面升级的关键跃升期,在坚持科技创新‘全民健身’改善创新环境的同时,更要以‘奥运争冠’思路打造‘科研争冠队’。”石谦认为,《意见》18项举措中,最“解渴”的当属青年人才特殊晋升机制,当前影响世界的ChatGPT,是由一群平均年龄只有32岁的青年才俊完成的。要按照上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以“超常规导向”支持科技创新发展。
《意见》专门明确,打破论资排辈和“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用人模式,对于在上海市三大先导产业和六大重点产业领域中取得基础研究及应用研究重大成果、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等作出重要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探索实施特殊的晋升机制。
“上海是一座讲究科学决策、讲究价值判断的城市,每项科技政策出台都是经过各部门深思熟虑、精打细磨,力争形成稳定的、可预期的、可持续的制度供给。”石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