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城镇化率首超65%,“十四五”规划目标提前实现了

邱海峰    2023-03-29 11:26:46    人民日报中央厨房-海叔聊经济工作室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有这样一组数据:过去五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60.2%提高到65.2%。海叔注意到,这是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首次突破65%,也意味着“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65%”的目标提前实现。

65%背后有哪些改变?专家对海叔分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历了世界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

看规模,中国城镇人口从1978年的17245万人到2022年的92071万人,增长74826万人,这一增量超过欧洲人口总和。

看速度,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1978年为17.92%,2022年为65.2%,40多年提升超47个百分点,英美等不少发达国家实现同阶段城镇化率跃升用时2倍以上。

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越来越多农村人口在城市安家落户。数据显示,全国每年有上千万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过去10年共1.4亿农村人口在城镇落户。2021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6.7%,比上一年提高1.3个百分点,高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0.83个百分点的提高幅度,这是“十三五”以来两个城镇化率首次缩小差距,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取得显著成效。

跨过65%,城镇化的空间和动力还有多大?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高国力对海叔分析,总体上,中国仍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期,但城镇化率提升幅度较前期将有所放缓。

城镇化率30%-70%一般被认为是城镇化快速发展区间。1996年,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0.48%,首次迈入这一区间,经过20多年发展,正逐步接近70%。

专家表示,从国际规律看,在城镇化发展的中后期,城镇化率增幅呈现前高后低的态势。从国内形势看,与城镇化增速直接相关的进城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规模自2018年以来持续减少,其中2020年受疫情影响人数同比减少683万、下降3.8%,2021年人数虽同比小幅增加,但仍比2019年减少614万人、下降3.5%。未来进城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的增长规模将进一步减少,这将带来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增幅逐步减缓。

此外,城镇化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户籍制度改革及其配套政策尚未全面落实,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尚未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大中小城市发展协调性不足,超大城市规模扩张过快,部分中小城市及小城镇面临经济和人口规模减少,城乡融合发展任重道远。

高国力认为,尽管面临挑战,但中国城镇化动力依然较强——

从国内情况看,当前中国非农产业劳动生产率是农业的4倍多,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45倍,且城乡之间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仍有明显差距,这些客观现实持续吸引着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农民进城仍是大趋势。

从国际经验看,不少已完成城镇化的发达国家,在城镇化率达到60%以后的10多年仍保持了较快发展。2022年中国人均GDP达到12741美元,同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5.2%,低于中高等收入国家67.59%的平均水平,更低于高收入国家80%左右的平均水平,还有一定增长空间。

接下来如何推进?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仍是关键一环。

专家认为,当前,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两个城镇化率还存在大约18个百分点的差距,2亿多农业转移人口尚未完全融入城市。应着力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体系,稳妥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推进其全面融入城市。

中国即使基本实现城镇化,仍将有4亿左右的人口生活在农村。专家提醒,还须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以县域为基本单元、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为突破口,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可持续城市”论坛举行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