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民营企业家们备受关注和关爱,暖风阵阵——全国两会,“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被反复提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各级地方政府也将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作为重点工作,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有媒体将释放的这类政策信号比喻成给企业家发“定心丸”。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是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的最大动力。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既需要“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也需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能为民营企业提供了有效的预期管理。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融资难”“新官不理旧账”“维权难”等问题困扰着民企经营者,让一些民企难以安心创业,束手束脚。而一些偶发性事件被炒作,个别否定民企的不当舆论被放大,容易使社会预期大起大落。而不会轻易变动的“一把尺子”——法律,可以有效避免这类情况发生。
为顺应社会期盼和民企关切,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其中明确提出“国家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受到法律保护”“国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这些制度设计,向市场释放利好民营企业的强烈信号。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众多代表委员们继续从立法角度为民营企业鼓与呼。作为民营企业的“娘家人”,全国工商联在提交的团体提案中,有一份便是呼吁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强调公平竞争、平等监管。上海代表团特别关注“合伙企业”——现代资本市场中一种重要参与主体,从完善商事主体制度的角度提交了一份议案。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煜委员建议,通过制定保护民营企业的法律,提振市场信心;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桐宇代表建议,在制定保护民营企业法律的过程中,要保障民营经济的利益及表达,倾听民营企业家的实际诉求……
一位经济学者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创新型、成长型的民营企业,不仅能在上海“长起来”,而且长大后能“走得了”,走出去后还“回得来”——把总部“大脑”搬回上海。不少人替“为他人做嫁衣”的上海感到可惜,但这种开放、平等、公平的营商环境,恰恰是上海始终保持经济活力的优势所在。在上海,不问“出身”,重视契约,虽然经营成本高,但制度性交易成本低、效率高,产权可以得到有力保障。另一方面,上海基层执法人员和监管部门的法律素养也处在全国前列。社会各个层面形成合力和共识,共同营造亲清的政商关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上海作为自贸试验区的首发地,从法治层面承担起制度型开放的重要任务,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