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落实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当前“干部干,群众看”等农民主体性缺失现象仍然存在,制约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程及效果。农民主体性能否被激发,事关乡村产业振兴、文化振兴效果,直接关系到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也影响着乡村生态振兴、人才振兴及组织振兴的进程。由此,如何激发农民主体性,成为当前及未来全面乡村振兴的关键一环。
无论是振兴产业和文化,还是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农民都是重要参与者。因此,激发农民主体性是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
第一,农民是乡村产业振兴的关键要素。劳动力是生产的关键要素。农民这一关键要素动能能否被激发,即农民主体性,自然直接影响整个乡村产业振兴能否实现。激发农民主体性,一方面可以提供高动能的劳动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劳动力要素是否具有高动能、高积极性与高主动性,直接影响到生产效率。农民主体性有效,能更加主动对接市场,成为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提升价值链的中坚力量,推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激发农民主体性,另一方面可以提供新业态产业发展的新动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进入数字时代,农民主体性激发,积极投身乡村电商村、淘宝村等乡村数字产业发展,推动了以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农村电商为代表的农村新业态产业,有力促进了乡村产业振兴。
第二,农民是乡村文化振兴的关键动力。从供给侧方面看,提升农民主体性有利于推动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有效供给。充分调动农民参与文化产品供给积极性,能更好推动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为农村提供更多多样化、差异化的文化产品。从需求侧方面看,农民对文化产品的多样需求有利于推动文化市场的振兴。提升农民主体性,使农民积极主动地表达自身文化需求,才能推动供给主体从需求出发,精准提供更多接地气的文化产品,推动文化市场的繁荣。
第三,农民是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主体。治理主体能动性是治理现代化的要义之一。农民主体性从两个方面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一是可以提升治理效能,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如果农民主体性缺失,农民主体缺位,其治理需求难以有效显示,治理效果将大打折扣。为此,可以激发农民主体性,实现治理需求有效,推动治理供求匹配,提高农民获得感,推动乡村治理效能提升。二是可以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完善,促进治理现代化。激发农民参与治理的主动性与创造性,才能有效构建以党组织为核心、以村民自治组织为主体、以法治为准绳、以德治为基础的乡村治理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农民不仅事关产业振兴、文化振兴,也是生态振兴的主体,乡村居民自觉履行环保责任义务、塑造绿色的生活方式等行为是乡村生态振兴的基础。农民也是乡村人才振兴的主体,没有一批批高素质农民,乡村人才振兴也就失去了根基。农民主体性能否激发也是乡村组织振兴的关键,没有农民积极认同、参与,组织振兴也难以实现。农民主体性能否激发是乡村组织振兴的关键维度之一。由此,乡村“五大”振兴都有赖于农民主体性的有效激发。为此,要从农民的参与意愿、参与机会以及参与能力等三大方面激发农民主体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第一,推动共同体建设,激发农民参与意愿。激发农民参与意愿,关键要实现农民在产业、治理、文化三方面的利益共享,推动共同体建设。一是构筑产业发展共同体,助力产业振兴。产业要振兴,农民要参与,关键要让农民成为共同体一分子,实现利益共享。这要充分借助区块链、互联网等数字技术,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生产方式的革新,通过农村集体经济企业+网络直播等形式发展集体经济,打造农产品产销一体化的电商模式,形成利益共同体。二是利益激励,构筑治理共同体,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一方面,将参与乡村治理与农民个人利益联系起来,通过物质上的利益激励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用“积分制”等量化的方式对农民参与进行评价,并给予相应激励,从而激励农民参与。另一方面,对积极参与乡村事务的农民进行公开表彰,以为其颁发奖状证书等方式,给予农民精神上的奖励,使农民“有面子”“有声誉”。三是以文化认同构筑文化共同体,推动乡村文化振兴。通过电视、图书馆多种渠道,定期宣扬优秀传统文化,让传统文化习俗和手艺发扬光大,唤起农民对本土文化的认同感,增强自信心和自豪感,构筑乡村文化共同体。
第二,制度、技术双重赋能,赋予农民参与机会。有了参与意愿,缺失机会也将制约农民主体性的激发,这要从制度上保障农民参与机会,从技术上扩宽农民的参与渠道,实现制度和技术上共同赋能,赋予农民参与的机会,提升决策制定与执行的效率,从而推动乡村振兴。一是制度保障农民参与机会。借助村民自治组织的管理功能,通过完善村民议事会等机构建设,完善乡村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保障农民参与治理的机会。二是借助技术手段拓展农民的参与渠道,丰富农民参与方式。外出务工农民增加,造成农民参与主体无法共同在场的难题。网络是最便捷且低成本的参与方式,政府可以借助数字手段,以组建微信群等方式,让不在场农民也能参与治理。三是制度、技术双向赋能,拓展农民参与公共决策的机会,提升公共政策效率。从制度上保障农民成为决策重要主体,要求政府部门在政策出台前要积极听取农民的意见和想法;同时,借助微信公众号、官网等发布征求意见,让农民表达需求,提升决策和执行的效率。
第三,增强农民人力资源开发,提升农民参与能力。激活农民主体性推动乡村振兴,不仅需要为农民打通参与渠道,还需要提高农民综合能力素质。一是加大公共教育资源乡村投向力度。教育是人力资本形成积累的关键资源。乡村教育资源短板制约着农民人力资本积累,进而制约了农民参与能力。为此要加大农村教育公共服务财政投入,让更多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提高农民人力资本。通过加大人才补贴等政策优惠力度,增强师资力量,整体提高农民文化素养,阻止能力贫困的代际传递。二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通过数字化基础设施布局,推动优质教育服务下沉农村,更好满足农民教育需求,提升农民参与能力。提升5G、人工智能等数字基础设施在乡村的覆盖率,运用线上教学方式,使农村地区居民享受到城市高质量的教育服务,加快推动高素质农民建设。三是加强农民现代化技能培训,培育高素质农民。实现文化、产业振兴,需要高素质农民。首先,多元主体要针对产业发展需要,为农民提供专家授课和实践指导的培训,同时依托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平台设立实训基地,用好农民讲师,增强农民生产优质产品和市场经营的能力。其次,邀请专业人员带领农民学习舞蹈、声乐等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并通过文化大讲堂等方式,对农民文化创造和文化选择能力进行培训。最后,多元主体应该积极开展“手机应用技能培训”等技能专题培训活动,提高农民使用各种应用软件的能力。
作者:胡志平、王婉颖(华东政法大学政府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