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及“就业”一词达19次,彰显了党和政府对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报告明确指出了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就业工作“怎么看”“怎么办”“怎么干”三个关键问题,并提出了就业领域工作的“三新”,即新定位、新目标、新任务,为未来的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
就业工作的新定位
对就业“怎么看”,是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报告指出,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这是对就业在“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中的新定位,是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途经。这是从“就业是民生之本”,到“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再到“就业是基本民生”发展脉络下的新定位。因为饭碗稳不稳、钱袋子鼓不鼓、生活有没有保障,是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报告中把14亿人口、9亿劳动力的就业“饭碗”视为像“呼吸”一样基本和不可或缺的要素,进一步提高了就业在经济社会和民生中的定位,彰显了就业在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中的新定位。
就业工作的新目标
对就业“怎么办”,是建立就业工作新目标的问题。报告提出“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新目标,这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现代化必须要达到的目标,这一新目标的提出是由2035年我国发展要实现“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再上新台阶,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明显提高,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总体目标决定的,这一新目标的确立将高质量充分就业置于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支撑地位。
我国的就业目标先后经历了“更高质量的就业”“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再到“高质量充分就业”,对就业目标表述的变化,表明了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就业目标中就强调就业质量的提升,使得我国劳动者的就业质量不断提高,但还不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追求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的需要,仍需着力提升就业质量。由于我国就业多样化,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占比大,如此庞大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实现充分就业,但存在就业质量不高、劳动保障不健全的问题,正是在此背景下,提出了“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新目标。
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新目标仍然强调“量”和“质”,“量”是指高质量的充分就业,“质”是就业质量。有两层涵义,一是在“量”方面,我国已经实现了充分就业,近年城镇新增就业年均1300万人以上。在新时代新征程中我们要追求“高质量的充分就业”,充分就业有两个层次,低质量和高质量,我们要实现高质量层次的充分就业。二是在“质”方面,要不断提高就业质量。要通过经济高质量发展带动高质量就业,实现人民群众对高品质民生的新要求。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为高质量的充分就业提供了新的机会,通过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带动就业质量不断提升。
就业工作的新任务
对就业工作“怎么干”,是就业新目标的实现路径问题。报告提出六项新任务。
一是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这是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新目标的总体思路。一方面在就业优先战略的指引下,把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复杂形势中要继续稳住就业基本盘。同时,就业政策在宏观政策体系中还要继续强化,要进一步明确、清晰、精准,要处理好与就业相关的供给侧与需求侧相关政策的协调性,即提高与供给侧长期的人口政策、产业政策、环境政策,需求侧短期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的协调性,从长短期、供需侧协同推动就业质量的提升。另一方面要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分别从劳动力的供给侧、需求侧和中间侧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完善劳动力供给,满足劳动力需求,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劳动者权益。
二是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其中,对重点群体就业的新任务重点是“支持”,关键任务是“完善支持体系”,特别是对大学生、农村转移人口这两大中等收入的潜在群体的支持。过去,重点群体是“稳就业”的“牛鼻子”,未来重点就业群体是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新目标的关键群体,重点就业群体实现了高质量充分就业,我国新的就业目标也就基本实现了。针对重点群体的政策主要思路是分类施策和精准施策。对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体现了两个任务要点,一是“兜底”,兜住困难群体的就业底线;二是“帮扶”,帮扶的主导思想是“众扶”和“精扶”,建立困难就业群体的结构性扶持体系。
三是破除壁垒,促进劳动力流动。报告中出现几个新的提法,表明了对形成全国统一的劳动力要素市场的决心。其一,首次将流动的劳动力分为普通劳动力和人才两个层次,凸显了人才在流动中通过知识转移,提高劳动力市场劳动生产率的重要作用。其二是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促进劳动力在城乡间合理有序流动。一方面,要让农民工在城市能够“安居乐业”,另一方面,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关键在人。要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支持力度,发挥其在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作用。其三,首次将就业歧视写入党的报告,就目前出现的一些新型就业歧视现象,如年龄歧视、算法歧视等需要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目标中着力消除。
四是要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在新经济蓬勃发展和技术进步加速的形势下,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是解决劳动力市场结构性矛盾和技能短缺的有效策略。通过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升劳动者对新经济和新技术的动态适配性。通过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制度,形成产业链、创新链、就业链“三链”耦合协同机制,提升就业链的韧性,实现经济高质量与就业高质量发展的“双螺旋”提升。
五是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这为我们未来对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指明了方向,即不仅要鼓励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而且要落实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
六是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报告首次提出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这是对创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基于创新的创业是实现就业倍增效应和提高就业岗位质量的重要途径。
未来要将我国的就业工作嵌入中国式现代化实现进程的大背景中,深入理解就业与中国式现代化、与我国发展总体目标、与高质量发展、与教育和科技及人才的四对关系,实现我国就业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高质量充分就业新目标。
作者:何勤、毛宇飞、李晓曼、李竞博、李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北京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研究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