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卫健委、市医保局联合印发《深圳市专科护士培训和管理办法》,其中提出,深圳市专科护士可以根据医疗机构授权,在专科护理门诊或者社区健康服务机构按照市卫生健康部门公布的目录开展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和外用类药品。新规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随即,上海也宣布相关试点将于近期出台,“步子不能迈得太大,慢慢打通各个环节,也让医、护、患都有理解适应的空间。”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市将优先遴选有需要、可操作、符合医疗安全的门诊先行试点。……我们希望能以更完善的细则做好风险规避,迈出稳妥的第一步。”
上海的谨慎并非没有理由,之前四川有医院推出护士处方权试点,却在不久后叫停。此次深圳的尝试作了更充分的准备。2022年6月,深圳市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新条例中给予了专科护士在护理专科门诊或者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开具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外用类药品处方等部分权力。在立法上首次赋予专科护士处方权,是一个里程碑式的开始。在这里,专科护士是指在某一特殊或者专门的护理领域,具有较高水平和专长的专家型临床护士。根据深圳的规定,取得专科护士证书需具有本科以上护理专业学历;具有五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以及两年以上相关专科岗位工作经验;取得中级以上护理专业技术资格。
由于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以及医疗保健需求日益增长等客观情况,全球已有40多个国家或地区建立了护士处方权制度。处于中度老龄化的中国,情况似乎更加紧迫,国家卫健委数据显示,2022年末,全国卫生人员总数1441.1万人,其中注册护士522.4万人,庞大的护理队伍面临着更加多元的医疗服务。缓解我国医疗供需失衡和医疗卫生资源不足的现状,促进我国分级诊疗制度的有效落实,助力健康中国行动,我们需要持续探索符合国情的护士处方权管理制度。
对整体医疗资源而言,专科护士具有在一定范围内的处方权,能够降低患者等待时间、降低医疗成本。让我们想象一个场景,眼下冬季呼吸道疾病高发,特别是儿童呼吸道疾病高发,动辄等号几百,但如果护士具有处方权,就可以在第一时间为患者开具相关检查、处理的处方,为之后的治疗节约时间。这样及时、便利的服务,是对医疗资源的更高效的调配与使用。
对护士的个人发展而言,这也无疑打开了新的职业通道,打破了护士的职业天花板。护士的知识与能力对护士处方的成功至关重要。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护理人员学历层次较低,硕士与博士研究生较少。2017年9月,北京大学护理学院开始培养“高级执业护师”方向的专业硕士,长期目标定位是有限处方权的高级执业护师,逐渐对标国际上拥有处方权的开业护士。以专业技能为病人提供帮助,提高了护理人员的职业自主性,也增强职业自信心和责任感。
当然,患者的接纳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现实问题。反复论证,充分准备,积极鼓励,谨慎实施,是我们在这个问题上应持有的态度。也唯有如此,才能让护士处方权找到适合我国国情的最佳答案。
(责编:赵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