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评论 > 正文

创新校园爱国主义教育

2023-10-30 12:35:51    光明日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日前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该部法律明确划定了各责任主体的职责任务,其中明确提出:“国家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办好、讲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并将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各类学科和教材中。”

将爱国主义贯穿教育全过程非常必要。推进强国建设、实现民族复兴需要国民整体素质的提升,尤其需要大批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才。党的二十大报告单设“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一章并作出系统部署和安排,充分彰显人才对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极端重要性。人才是第一资源,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是我们必须回答好的重要课题。这要求我们的教育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成好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上好思政课是强化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途径。思政课的任务是培根铸魂,事关学生能否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从学生身心特点和思想实际出发,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给学生上好思政课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思政课小课堂还需与学校教育全过程以及社会大课堂有效衔接。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并不断向社会延伸,拓展爱国主义教育广度和深度,有助于引导不同年龄段的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爱国主义教育相关课程联动机制,针对各年龄段学生特点,确定爱国主义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丰富适宜的教学方式,增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针对性、系统性和亲和力、感染力”“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和体验相结合”。这些条文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其规范和引导作用将在之后的实践中更加显现。

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须不断创新教育形式,让其更好融入课堂、融入校园文化,生动传播爱国主义精神,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爱国主义精神的感染和滋养。当前,媒介技术悄然改变着青少年的信息接受习惯和偏好,在爱国主义教育开展过程中,要注重结合该群体的身心特点和认知规律,加强网上爱国主义教育空间建设,丰富教育内容,推动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形成合力,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收获成长。这也对广大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唯有不忘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不忘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真正从学生的视角出发,与时俱进探索爱国主义教育的更多“打开方式”,方能不负使命。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是教育发展的第一方面。“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勤学笃行、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是新时代教师的时代要求。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教育领域深刻变革的新局面,广大教师当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启智润心,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爱国主义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学校虽然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主战场,但离不开其他责任主体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对此,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了包括学校、家庭、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其他社会主体的责任义务,将助力提高爱国主义教育的系统性。各方唯有协同努力,上好爱国主义教育这门国民必修课,将爱国主义精神的种子埋进年轻一代的心中,让爱国之情转化为强国之志、报国之行,在实现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我们必将收获更澎湃的力量。

作者:胡跃昆(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扬州大学理论研究基地特聘研究员)

(责编:赵珊)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中国将始终是世界发展的重要机遇
下一篇: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