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四川成都崇州一名2岁多女童在小区内遭一只黑色罗威纳犬袭击受伤,引发广泛关注。崇州警方通报称,被咬女童唐某全身多处咬伤,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经全力救治,已完成伤口清创手术,生命体征平稳。目前肇事犬只的去向和来历还在调查之中。
不到3岁的小女孩在有大人陪伴的情况下,居然在小区内被不牵绳的恶犬撕咬到如此程度,让人震惊,更令人气愤。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大家希望女孩能得到妥善救治,也呼吁警方能够尽快查出狗和狗主人,并依法追究养犬者的责任。
除此之外,此事也再次引发了各方对于“狗患”治理的关注和讨论。比如,一个备受争议的点在于,对于罗威纳犬这样气势强悍的大型犬只,城市管理部门是否应该纳入禁养范围?近年来,大型犬只伤人事件频出,一些地方也出台了相应的禁养规定。但从现实来看,对于大型犬只禁养范围的划定,或还需要重新审视,相关标准应进一步向降低公共安全风险的方向倾斜。
当然,更重要的是,近年来愈发形成的一个共识是,犬只伤人,责任主要还是在于养犬者。如何让养犬者提高文明素养,尽量减少因为不文明养犬带来的安全风险,已成为社会焦点议题。因为绝大多数情况下,犬只伤人都伴随着遛狗不牵绳等一系列不文明养犬行为。像这起事件中,两只大型犬(另一只拉布拉多未伤人)是在未被牵绳,甚至一时找不到主人的情况下,公然出现在小区公共区域,这背后显然与养犬者的放纵和不负责有着直接关系。
因此,一方面,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界定,在法律上有必要予以进一步明确。比如,一些行为可能不仅仅是拿文明与非文明来界定,而是有必要上升到合法性的角度来审视。并且,还不能仅仅是以是否造成实际的伤人后果来进行界定。像在公共场所遛大型犬只却不牵绳的行为,实际就是向社会释放了危害公共安全的风险。对此,应该在法律规制上作出更明确的回应。道理很简单,只有让养犬者对于自身行为的性质有更多认知,并真切感受到规则的约束力,才能有效降低不文明和违法操作的侥幸心理。
另一方面,全社会也需要营造一种更为积极的抵制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氛围。像《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就明确,对于违法养犬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进行劝阻、举报和投诉。这需要每个人都有更多的行动支持。在今天,手机拍照留证、电话投诉都变得非常方便,只要每个人对不文明和违法养犬行为多一些行动上的抵制,相信就能有效倒逼养犬者提升文明自觉性。当然,这背后也离不开相关部门在受理投诉举报上的积极性。各地也不妨把相关责任进一步明确、细化,敦促相关部门积极鼓励和受理社会对于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投诉举报。
从一个小的范围看,比如在小区内,物业方面也应该展现出更多的安全风险防范责任。像对于不文明养犬行为,物业不能仅有话语上的劝导、提醒。在必要的情况下,就应该及时向警方或相关管理部门报告,协力对不文明行为展开及时有效的规制。从目前看,一些小区物业已开始主动开展小区内犬只登记,这样的预防性工作就很有必要。
有研究数据显示,中国宠物数量总体呈稳步上涨趋势,2021年宠物数量达2亿只,2022年已达2.2亿只。如此规模庞大的宠物饲养量如果得不到该有的规范,必然会带来社会冲突,引发新的社会风险。对此,在治理规则的明确上,治理资源的配备上,社会风险防范意识的强化上,都该有相应的协同跟进。(重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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