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评论 > 正文

着重做好倾听、实干两件事

李心萍    2023-09-18 10:56:56    人民日报

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将更好发挥统筹协调、综合施策的功能,形成工作合力,避免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

 

前不久,经中央编办正式批复,国家发展改革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机构。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将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民营经济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一贯方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的时候给予支持,在民营企业遇到困惑的时候给予指导。”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新设民营经济发展局,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和“三个没有变”的又一项具体举措。

这一探索,有经验可循。例如,2019年山东省青岛市、济南市先后成立民营经济发展局,努力做民营企业的“店小二”“娘家人”,帮助民营企业打破市场准入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再比如,2018年浙江省温州市成立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局,致力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推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再创民营经济发展新优势。来自地方的改革创新实践,为国家层面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提供了经验。

新设机构,是形势需要。当前,中国经济恢复正经历波浪式发展、曲折式前进的过程。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国内需求不足,不少民营企业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今年前7月,全国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同比下降10.7%,民间投资同比下降0.5%。因此,针对新情况,迫切需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推动各项重大举措早落地、见实效,提振民营经济预期和信心,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新设机构,为发展聚力。民营经济工作涉及面宽、政策性强。此前,与民营经济发展相关的政策归口分散在不同部门,在政策协调和资源统筹上存在一些障碍,政策的系统性受到影响。作为宏观调控和经济综合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将更好发挥统筹协调、综合施策的功能,形成工作合力,避免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

此外,新设机构还有利于畅通沟通渠道,提升政策针对性、时效性。此前,民营经济的声音更多是通过工商联、政协等系统及一些行业协会反映。民营经济发展局直接对接民营经济,进一步畅通了民营企业与政府的沟通渠道,能够让民营经济运行的实时情况及企业诉求及时反馈到政策制定部门,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新设民营经济发展局,社会各界寄予厚望。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新机构将着重做好倾听、实干两件事。倾听,主要听民营企业的真实声音和发展诉求,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实干,注重做好政策落实的跟踪问效,确保政策落实落细。有网友热议,希望民营经济发展局成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娘家人”,表明社会各界寄望于新机构为民营企业真解决问题、解决真问题。

今年以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力度不断加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后,各地区各部门推出一系列政策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以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为新起点,相信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将更加优化,活力将充分释放,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动力。

(责编:赵珊)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以系统思维推进城市更新
下一篇:打工还贷10年房子莫名被占,谁在放任“一房二卖”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