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湖南长沙博才梅溪湖小学一名男性教师宋某明用三角板打伤学生。事发后,受伤学生家属在社交媒体中介绍了事发过程,并对宋某明和学校的后续处理表达强烈不满后引发关注。9月7日下午,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发布通告表示,据初步调查,博才梅溪湖小学四年级教师宋某明在组织课后服务时致该学生额部受伤。通报中称,该局已对该校党总支书记和涉事教师宋某明作出停职处理,宋某明正在接受公安部门调查。随后,长沙市岳麓公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涉事教师已被刑拘。
刚开学不久,又马上迎来教师节,这个当口发生“教师打伤学生头骨”的恶性事件,真是尤为让人震惊和痛心。目前,涉事学校的负责人被停职,涉事教师也被刑拘,但此事中还有诸多疑点需要尽快厘清。
根据警方通报,涉事教师是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而被刑拘。这与此前学校所说的“意外”,以及部分网友猜想的“过失”,显然存在明显出入,甚至已不仅是师德师风问题,更涉及违法犯罪。那么,一名信息技术教师,何以会在课后服务时拿着钢化玻璃材质的三角板故意伤害学生?家长表示,目前孩子经过开颅手术后,被老师打碎的头骨和插入脑骨中的异物已被取出,但仍处于危险期。不惮于对学生如此下狠手的教师,此前学校就没发现苗头?
事实上,事发后关于该教师个人的师德师风表现,在网络上也出现了种种说法。比如,据媒体援引一位自称是涉事教师宋某明同学的知情者的说法称,今年40岁的宋某曾在当地另一所小学任语文教师兼班主任,“但因学生成绩不理想,遭到学生家长投诉后,经过统一考试调入博才梅溪湖小学”。并且,宋某明后疑似改名为“宋某亮”,并从语文教师应聘上岗后改任信息技术教师。
那么问题也就来了,之前就遭遇家长投诉的宋某明,应聘调入现在的学校,在程序上是否符合规范?其缘何要改名,是否在回避和掩盖什么?而从语文教师改任为信息技术教师,是否与师德师风有关?值得注意的是,该校公众号推文曾评价宋某明是一位“特别好学的青年教师”。如此评价与其改名、调任岗位,以及如今发生的违法行为之间明显存在反差,这背后的真相到底如何,还需要学校方面给予正面回应。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学校的聘用公平以及师德师风管理上的责任落实情况。
事发后,学校方面的处置应对是否得当,也是当前家长和舆论关注的焦点。根据家长的说法,学校是在孩子被打伤2小时后才通知家长,并还一度在没做任何检查的情况下就要求缝合伤口。对此,学校表示家长所说与实际情况不符。但真相究竟是什么?学校的处置是否得当,乃至是否耽误孩子的及时治疗,当地的调查应该及时给予家长和社会公众一个准确的说法。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学生在学校发生安全事件后,校方未能第一时间通知家属,几乎是所有公开案例中的一个“通病”,这背后到底存在怎样的考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也需要相关部门给出一个权威的解答。
当然,发生这样的恶性事件,是没有人愿意看到的。我们也不必因为如此个案就影响对整个教师群体的评价。但是,严肃处理好个案,把那些真正存在问题的,不合格的教师及时清理出教师队伍,是维护师道尊严,也是保障好学生权益和安全感的内在要求。此案在诸多方面带来的警示,应该让更多教师和学校有所触动。(重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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