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一小”问题关系千家万户,是很多家庭面临的痛点、难点。8月31日,国务院发布通知,大幅度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这是一次“大手笔”的减税行动,通过有针对性地减轻“上有老、下有小”纳税人群体税负,有效增进民生福祉。
2019年开始实施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个税改革的最大亮点之一。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在税前进行扣除,大大减轻了纳税人的个税负担。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是2022年新增的项目,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群众生育养育的鼓励和照顾。
此次,政策再度加码,大幅提高与“一老一小”直接相关的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其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总体上看,预计不少符合情况的纳税人每月可以减税数百元,减负效果十分可观。
老龄化是全球性人口发展大趋势,也是我国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服务保障好“一老一小”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基础。在养老、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上,不少家庭负担较重,往往由此引起压力和焦虑,需要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同向发力,一方面要提供好老年人口和婴幼儿照护服务、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另一方面要千方百计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这次大幅提高三项专项扣除标准,可谓正当其时、众望所归。
这项重要减税措施的实施,精准针对“上有老、下有小”群体,给予真金白银的支持,减轻家庭抚养赡养负担,更好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老有所养。值得关注的是,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同时,这项政策可以明显增加家庭实际收入。居民腰包鼓了,就更加敢消费、能消费,从而释放出消费潜力,有效拉动内需、增强经济发展动能,实现一举多得的效果。
可以说,这是一个分量颇重的减税“红包”。同时,要把好事办好,还需要在落实政策上下功夫,特别是简化、优化办税流程,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享受政策。通过做好政策解读、宣传辅导,让广大纳税人充分了解掌握政策,实现尽享快享,确保减税红利精准直达、悉数落到群众口袋。值得注意的是,新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多缴的税款可以自动抵减本年度后续月份应纳税款,抵减不完的,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做到“一分都不能少”。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新政策,体现了个税改革持续深化,减负导向明显。除了提高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免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等多项个税政策延续实施,有效减轻纳税人负担。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一老一小”减税政策以及其他改革措施的落实,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曾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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