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有学者发表文章称在乡村中小学调研时发现,有不少基层教师抱怨防溺水工作陷入形式主义。比如,一些学校为做好防溺水宣传,要求班主任做到“十个一”,包括围绕宣传进行一次家访、让学生写一篇防溺水作文、发一封防溺水告知信等;还有学校要求老师每天在线上家长群里发提醒信息,周一到周五一天两次,周末和假期每天一次,完成后还要留存截图、做好台账。
暑假是儿童意外伤害最高发的时段,溺水又排在儿童意外伤害的首位,其中以农村儿童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居多。据统计,在我国,溺水是1岁至14岁未成年人非正常死亡的首位原因。要降低青少年溺水事故发生率,减少悲剧的发生,就要发挥好预警作用,做好预防措施。但一些地方和学校的防溺水工作流于形式,甚至会对防溺水工作造成干扰。一句话,防溺水工作必须要能真正落到实处,而不是落到“纸面上”。
农村野外公共水域多,很多孩子是留守儿童与“候鸟儿童”,防溺水任务相对更重。在一些农村地区,防溺水工作层层传导的压力,变成了基层学校与教师的繁重任务,工作要求越来越多、考核形式越来越多,基层教师力量有限,教学任务重,教师啧有烦言,工作推动乏力,最终成效难免就要打折扣。
防溺水工作要有序有力推进,要能补上各方的责任缺位,拧紧责任链条,提供全方位支撑,而不能只是向学校、教师“单方面施压”。相关部门需要强化预防溺水教育,学校也要加强安全教育,让孩子们能够自觉远离危险水体,让他们能够掌握发生溺水时如何自救互救的技能。基层组织、乡镇、社区等有必要创造条件,比如开展游泳技能的培训,支持游泳馆推出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游泳服务,等等。
对于一些危险水域,要明确责任部门,需要相关部门采取栅栏隔离、定期巡逻等方式让未成年人远离危险水域。为了儿童安全,还要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比如在村里修建游泳池,多建一些儿童游乐设施等,能够更好满足农村孩子的暑期玩乐需求,也有助于消除公共场所存在的儿童安全隐患。
此外,应当用足用好技术手段,充分发挥技防作用。据报道,技术手段能助力救援提效,抓住施救的黄金时间。如山东省威海市公安机关配备水面救生机器人、移动救生担架等智能化救援装备,近日成功救援包括一名男童在内的三名游客。又如,安徽省涡阳县石弓镇对看管难度大、范围广的水域,通过高清摄像、语音警示等方式进行24小时监测,及时对下水者加以干预。技防有助于提升防溺水和应急工作的效率,筑牢安全防线。
更为根本和关键的是,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家长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该承担主要的监护责任与教育责任,避免孩子到危险水域游泳,对放假在家的孩子要多尽到自己的监管责任。地方相关部门还要能督促家长有效履职,对失职的监护人,要依法采取强制性与惩戒性措施予以惩治,让家长能够尽好自身的应尽之责。
要预防学生溺水,要让防溺水工作更有效、更有力,需要大力压实各方主体责任。要补上各方的责任缺失,全方位补齐“学生溺水”的安全短板,提供全方位支撑,做到学生的安全防护无死角、无盲区,对学生进行“层层保护”,才能筑牢青少年防溺水安全防线,给学生穿好防溺水“救生衣”,织牢防溺水“防护网”。(常 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