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年轻人坐轮椅上下班”的视频在各大社交平台引发热议,交管部门和律师表示该行为虽存在安全隐患,但并没有违反交通法规。乘坐轮椅上下班所带来的舒适感和方便性也成为普通人把轮椅当做通勤工具的合理解释,甚至有许多网友表现出跃跃欲试的猎奇心理。
年轻人乘坐轮椅通勤,一方面是出于经济考虑,轮椅方便舒适且性价比高。另一方面是由于城市对电动车等交通工具的管控逐渐严格,乘坐轮椅省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但这背后,更多是年轻人的一种“黑色幽默”式自嘲,与之相关的网络热梗“少走30年弯路”“提前步入老年生活”里面,也透露出部分年轻人“躺平”“懒惰”的潜在想法。但笔者认为,这种“自嘲”可能刺痛残障人士,通过娱乐化轮椅这类残障人士生活必需品的行为,削弱社会对于残障群体的关注,以及对于相关问题的严肃思考,从而忽略残障人士的真实需求和合法权益。
轮椅是为一些行动不便的人士和残障群体所提供的出行工具,乘坐轮椅是这部分人群的真实需求。轮椅通常用来辅助他们康复治疗、代步和出行,满足其日常生活需要。2021年,东京残奥会期间,新华社用一条视频带屏幕前的观众了解到了运动员的假肢和轮椅,让我们从中窥探到轮椅对于残障人群的重要性,也更加意识到轮椅可以成为部分残障人士突破生理限制的“助手”。
同时轮椅也是一种身份标识。在我国,当我们看到有人乘坐轮椅时,无论是出于道德还是出于法律,都应该关心帮助。而关爱残障人士的社会共识也是残障人群的一种需求,它可以在某些场合为残障人群带来便利。
普通人将轮椅作为出行工具,会在无意中伤害残障人群的尊严。残障人士乘坐轮椅基本是因为受到先天或后天导致的生理缺陷的限制,而普通人却把乘坐轮椅作为一种“自嘲”的方式,忽略自身生理条件,而取其便利,并不够妥当。“我的真实生理需求,却成为了你的自嘲方式”,这无疑会刺痛部分残障人士的自尊心。不是说轮椅只能为残障人群服务,但对轮椅保持一定严肃的态度,其实是对需要使用轮椅的残障人士的一种尊重。
越来越多的普通人乘坐轮椅会削弱社会对于残障人群的权益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明确规定,社会各方需要为残疾人享有康复、教育、无障碍环境等权益提供支持。我国也不断在加强建设与残障人士配套的基础设施,例如:残疾人专属通道、残疾人窗口等。当乘坐轮椅通勤的年轻人占用残疾人轮椅专属通道时,残障人士的权益保障是否会受到冲击?轮椅被广泛使用之后,社会辨别残障群体的标志又是什么?
当我们准备帮助一位乘坐轮椅的人,需要考虑他是否真的为残障人士时,社会和法律对于残障人士的权益保护力度明显被削弱了。大量的轮椅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中后,社会对于残障群体的关注度会下降,甚至可能出现部分人将残障人群等同于普通人,对其表现出忽视和无所谓的态度,其真实需求和合法权益都将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
而“残障”一词并不简单指肢体上的缺陷和残疾,它还包括社会对于残疾群体所带来的不便和障碍之处。可见,残障人士的不便不仅来源于他们的生理缺陷,还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影响,残障人士的权益不仅关乎他们自身,还关乎整个社会。
认真严肃地对待轮椅的使用问题,不仅是对社会规范的矫正,也是对残障人士的尊重。这既是对残障群体真实需求的正视,也是对他们的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
(李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