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村民私自建桥被判刑的新闻引发热议。某地村民黄某未经审批,在村边一条河上修建了一座长7.5米、宽1.5米的浮桥,后又因建桥收费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目前该村民决定申诉。
该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引发网友的激烈讨论,起初是将矛头指向当地相关部门执法严苛,不顾事情本质草率做出执法决定。后来网络上,一些人开始不断增加细节补充,指控黄某收费行为是强制性的黑社会性质,导致事件的本质事实朝着与之前相反的方向演变。更有网友批评一开始为黄某鸣不平的人们,说其情绪化表达,更有甚者,说其在帮恶霸地主洗白。
参考权威媒体的报道和知情网友的爆料,第一,黄某私搭浮桥未报备未审批是事实,有关部门在当地未能解决群众出行需求未能建造一座便利的桥也是事实,这点在有关记者采访时也得到了回应。第二,他收了费,但收费的问题在于,这究竟是双方自愿的行为,还是一方强制的行为。第三,舆论在得知媒体报道“黄某因做好事而受到处罚”时,普遍选择为其鸣不平,这也是事实。
第一点和第二点,事关本次事件的本质。舆论的焦点也在于黄某这一行为究竟是为老百姓做好事的正义性质的善行,还是打着旗号强买强卖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这两点目前存在一定争议,需要当地部门以更多细节回应关切和权威媒体持续跟踪报道,我们只能在越来越多的细节补充之后冷静思考做出合理判断。
今天,我倒想说说第三点,也就是民众情感。事件一开始曝光出来时,民众群情激愤,仗义纳言,每条有关此事件报道的评论区都会出现他们表达正义情绪的语言:“不能让好人寒心”“自古修桥铺路便是善事”“方便了村民就是好事”之类的话语。看到这些话语占据主流时,就会感觉内心的良知得到了回应,面对不公时总有一群人在奔走呐喊,发光发热。这些朴素的充满善意的话语折射出了民众的价值体系,是他们对于世界的基本态度。但是这种质朴的情感一旦被有心之人利用成为解构真相、消遣真相的工具,将事件本身由有心之人裹挟着民众的情绪引向虚无,人们也会在一次次被“欺骗”的感觉中不敢呐喊,在事件真相大白后被“谴责”的愧疚中不敢发声,最终是对内心善和良知的犹豫、怀疑与封埋。
前有治沙事件,由起初的当事人以保护生态为名,通过“跪地求水”试图利用民众朴素感情为自己谋私利。后经调查,随着“20年仅栽种600多亩”“当事人被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等信息曝光,人们在一次次的反转中感受到了欺骗。尽管呼吁着大家要理性要冷静,但是欺骗的人越来越“真诚”,手段越来越“高明”,话语越来越隐蔽,总有人难逃“站错队”的结果。面对不公正的事情,如果没有人发声,这个社会当何其冷漠,如果发错声,又会掩盖真相给无错一方造成伤害。有些时候,网络需要“站队”尤其是在面临善恶是非选择的情况下,但人们又怕站错队说错话使好人悲苦坏人潇洒,陷入了一种两难的境地,像极了“扶不扶”事件在网络环境的重演。
有人要说了,让“子弹再飞一会”,让真相追上新闻时效的脚步。如此固然可以给足调查以充分完整的准备机会,给足让事件真相完完整整原原本本地呈现在民众面前的时间。但有没有想过,人们短暂时刻集中的注意力会因网络信息的爆炸愈加分散,凝聚着人们共识的舆论也会因时间的流逝逐渐低迷,人人先保持观望态势,人人都不发表观点,人们的热忱得不到及时回应,子弹飞走了再回来就变得困难了。
让民众的善和良知凝聚成建设社会的共识,而不是破坏社会的非念,打造成惩恶扬善的利器而不是谋取私利的工具,而这种共识和利器的形成需要秉持良善,多方合力,同心同德。不能放过一个坏人,更不能抓错一个好人,这是对于执法严明的理想的目标,我想,也是对于网络环境下人们对事件判断的标准。在面对复杂的网络环境,面对有争议的事件时,我们需要帮助“弱者”维护其正当权益,更要思考再三,综合权威媒体的客观报道,特别是以调查为主的报道,多问问自己做得对不对,做出合情合理合法的表达。但同时当新闻事件反转时,切莫对彼时“站错队”的网友过多指责,他们也只不过是在面对倒下的人时想搀扶一把。
(方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