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以推进学校建设标准化为重点,加快缩小区域教育差距。尤其引人注意的是,《意见》在该部分明确指出,发达地区不得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
为缩小义务教育城乡差距、地区差距,从中央到地方,我们推出了诸多措施,如实施公费师范生计划、特岗教师计划,推进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结对等。以特岗教师计划为例,据教育部数据,2012年至2019年,我国中西部省份共招聘特岗教师51万名,这些特岗教师的流入,对乡村教育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遗憾的是,与此同时,发达地区到欠发达地区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的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优秀校长、教师流失状况引人关注。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原本应是优秀校长、教师流向教育薄弱地区及学校,以此提升这些地区及学校的教育质量。但从现实来看,欠发达地区的优秀校长、教师被挖走的现象屡见不鲜,优秀校长、教师一“冒出”,很可能就被发达地区用高薪挖走。由此说,禁止发达地区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挖优秀校长和教师,是防止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拉大的具体措施。
对于那些流动至发达地区的校长及老师,大可不必苛责他们对欠发达地区“没感情”。欠发达地区要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不能只打“感情牌”,更要打“事业牌”,提高优秀人才的相关待遇,让他们有更大的职业与事业发展空间。就此而言,“禁挖令”只能起到有限的规范与引导作用,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还需拿出一些硬招和实招,大力改善当地办学条件,提高教师相关待遇,建设高素质校长及教师队伍。
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早在2010年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就提出,要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实行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但在现实中,这一交流制度在大部分地区还未能很好实现常态化、制度化,主要原因在于缺乏相应的保障机制。
推进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让优秀校长、教师到欠发达地区学校及乡村学校任教,必须加大对乡村教育的投入,切实保障教师的待遇。2018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突显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强化教师承担的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明确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强化保障和管理。在具体的教师队伍建设中应遵循这一方向,提高教师职业荣誉感,促进教师职业化、专业化发展。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要调整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模式,加大对教育薄弱地区、薄弱学校的投入,不能只搞结对帮扶。最为重要的是,要强化省级财政统筹力度,并在此基础上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全面改善欠发达地区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改善这些地区的教育生态,让优秀校长、教师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愿意选择长期扎根这些地区终身从教。
(熊丙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