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评论 > 正文

不断开拓造福各国惠及世界的“幸福路”

2023-06-15 11:11:04    光明日报

作者:杨丽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

近日,在欧亚经济联盟第二届欧亚经济论坛全会开幕式致辞中,习近平主席指出:“今年是我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十周年。这个倡议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探索远亲近邻共同发展的新办法,开拓造福各国、惠及世界的‘幸福路’。”新征程上,面对动荡变革的世界,我们要深刻领悟习近平主席这一重要论述的深刻内涵,携手各国开创共享合作新局面。

2013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在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等方面取得沉甸甸的成果。设施联通方面,一大批互利共赢项目成功落地,中欧班列连接中欧物流的作用进一步凸显,从2013年的80列快速发展到2022年的1.6万列,年均增长率达到106%。目前,中欧班列已通达欧洲25个国家和地区的211个城市。贸易畅通方面,我国与沿线国家贸易规模不断迈上新台阶,与沿线国家贸易额占同期外贸总额的比重从2013年的25%提升至今年4月的34.6%。资金融通方面,相继成立亚投行、丝路基金等多边金融合作机构,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支持和服务。

十年来,通过共建“一带一路”,我国探索出一条促进共同发展的新路子,让所有参与方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一是促进了沿线国家的经济增长和就业扩大。截至2022年年底,我国企业在沿线国家建设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已累计投资571.3亿美元,为当地创造了42.1万个就业岗位。二是促进了科技创新成果向沿线国家转移。2017年5月,我国启动共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以来,已经分三批启动了53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建设,在沿线建设了8个跨国技术转移平台,基本形成“一带一路”技术转移网络。三是推动了沿线国家绿色发展。截至2022年年底,我国与31个共建国家共同发起“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伙伴关系倡议,为120多个共建国家培训绿色发展人才3000人次。

当前,世界经济复苏艰难,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未来,国际战略博弈向多领域蔓延,经济全球化面临巨大挑战,共建“一带一路”将面临复杂的国际经济环境。一方面,全球经济大幅持续放缓,或将重创沿线国家经济发展和投资增长。据世界银行最新预计,中国以外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速将从2022年的4.1%放缓至2023年的3.1%左右。许多发展中国家未来数年仍将维持低增长。另一方面,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孤立主义、科技脱钩等逆全球化思潮变本加厉,经济全球化遭遇史无前例的逆流。

尽管国际形势波谲云诡,但正如习近平主席所指出,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历史潮流势不可当。我们要顺势而为,开辟新的合作领域、培育新的发展动能,共建“一带一路”创新共同体正是这种新发展动能。未来,我们可从两大方面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创新共同体。一方面,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我国推动共建创新共同体的引领能力。这就需要我国培植深厚的科技积淀与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当前,我国科技创新仍面临一些“卡脖子”技术问题,科技自立自强能力亟待提升。因此,要针对目前科技创新能力的短板和弱项,持续提高自身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创新引领能力,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另一方面,深化数字经济合作,携手共建“数字丝绸之路”。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近年来,以电子商务、移动支付等为代表的数字经济合作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新领域。未来,数字经济合作仍大有可为。从长远看,中国将在数字经济领域保持领先地位,年轻人口众多的沿线国家则有望成为数字经济发展潜力最大的地区之一。携手共建“数字丝绸之路”,有助于实现合作共赢,进而造福各国、惠及世界。

世界潮流浩浩荡荡。共建“一带一路”顺应历史大潮,必将进一步彰显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展望未来,我们可将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创新共同体作为主要抓手,开辟新的合作领域、培育新的发展动能,让所有参与方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共享成果,不断开拓造福各国惠及世界的“幸福路”。

(责编:赵珊)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转录因子调控番茄碱代谢合成新机制获解析
下一篇:对毕业生主动“延毕”多点理解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