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海警局联合发布《依法打击涉海砂违法犯罪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为统一执法司法尺度,实现依法精准打击,有力保障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海上安全稳定,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支撑和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在认识高度、改革力度、实践深度上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
加快建设海洋强国,需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海洋生态环境。针对涉海砂违法犯罪活动,2019年以来,中国海警局共查获涉砂案件2300余起,行政处罚900余人,查扣海砂1200万余吨;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盗采海砂犯罪案件1000余件2800余人;2018年至2022年,人民法院共依法审结涉海砂刑事案件近800件,判处罪犯1700余人……相关部门依法综合运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手段,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自5月20日起,最高检、公安部和中国海警局联合开展为期6个月打击整治盗采海砂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聚焦重点海域、重要目标、关键场所,实现全时段管控、全区域覆盖、全链条打击。
实践中,由于海上违法犯罪的特殊性,如犯罪现场易破坏、证据易毁弃等,导致办理涉海砂案件时,面临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取证难度大、打击效果欠佳等现实难题。对此,《纪要》突出问题导向,回应实践需求,对这些难题予以精准回应和解决。例如,涉海砂犯罪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盗采团伙与运输团伙之间并无直接往来,相互之间普遍存在一级甚至是多级中间人,沟通交流多为单线联系,行为人主观故意不易认定。对此,《纪要》明确,应当依据其任职情况、专业背景、本人因同类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情况等证据,综合分析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犯罪故意。又如,针对劳务人员责任认定难的问题,《纪要》进一步明确“高额固定工资”的判断标准和不适用“一般不以犯罪论处”的具体情形,准确界定劳务人员刑事责任,切实做到不枉不纵。
坚决斩断伸向海洋的“采砂黑手”,筑牢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法治屏障,需要相关执法司法部门建立健全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机制,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互相制约,全链条打击、一体化防治,形成更高效的执法司法合力。同时,更要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认真分析违法犯罪规律、形成原因,统筹运用制发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开展检察公益诉讼、以案释法等方式,构建惩防并举、预防为先、治理为本的综合性防控体系,积极推动诉源治理、综合治理,斩断利益链条,铲除违法犯罪滋生蔓延土壤。
清 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