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针对网络流传兰州大学历史院某课堂讲授的内容不当一事,兰州大学做出回应。经调取课堂视频、与上课学生核实,情况如下:网络流传内容为我校历史文化学院《世界近现代史(下)》课程课件中的两张页面,讲授的内容为“冷战的起源”一章第四节“冷战早期的冲突”,抗美援朝战争是本节课的一个案例。在讲到抗美援朝战争影响及意义时,授课教师引用了网上曾经出现的“一得九失”等错误观点,并明确指出这些观点是错误的。
从网传图片的视角推测,拍摄者应该是该老师课堂上的学生。虽然谣言是否起于该生我们尚未可知,但整件事中,当事教师的师风和教学看不出有问题,是完全清白的“被诬告者”。造谣者随口诬陷,受害者却要顶着舆论压力自证清白,“被调查、取证”“被加强培训”,经历本不必经历的痛苦与艰难,如果碰巧这节课的监控视频无法作证,教师是否还要遭受更严重的质疑,并付出更多的时间、经济成本去自证清白。这当中对教师带来的伤害和社会负面影响又应该由谁来负责?
如果造谣者是学生,TA一定是有机会听到教师明确指出这些观点是错误的,那么TA是压根没认真听讲就肆意造谣,还是故意断章取义,恶意中伤老师,抹黑课堂?前者是无知,没有为自己言论负责的意识;而如果是后者,情况就更加恶劣,已经有了恶意的性质。
首先应该明确,恶意举报是违法行为。如果是恶意举报,被举报的一方可以起诉举报人诬告陷害罪。如果公安机关查证确认后,会对其依照法律进行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的还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判断诬陷诽谤罪的构成有两个基本要素:捏造事实、主观故意。
我们都希望大学是一个思想碰撞、学术自由、百家争鸣的殿堂。诬告不仅不合法,于情来说,诬告也会使师生彼此信任崩塌。一方面,真心上课的老师被寒心,师者上课将会更谨慎,小心翼翼不敢多言,学生上课能学到的东西变局限。一方面,这给其他真正遭受伤害的学生带来巨大伤害,增加其上诉困难。
操作这件事的人,目的明确,故意利用网民的爱国情怀博取关注。如果任由这样的行为继续下去,那么今后老师上课的时候,除了把教材一字不差地读一遍之外,恐怕就再也没有办法上课了。百年前,蔡元培先生任北大校长时,就为北大立校训:“兼容并包,思想自由。”百年后的今天,中国的大学教育难道要在造谣者的手中一步步倒退吗?
对于这样存心恶意举报的人,老师完全有理由和权利提起诉讼。谣言和谣言引起的网络暴力对个人的摧毁力之大,会让很多受害者产生心理创伤,尽管这并不是受害者的错,但他们往往会产生强烈的自我怀疑和责怪,也会丧失对社会环境对信任感和安全感。兰州大学快速回应澄清的背后,还有很多不幸的被造谣者,他们在不知情人士的口诛笔伐中艰难跋涉,最后受到的伤害被不了了之。
社会绝对不能纵容造谣无成本的风气,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我们要让造谣者知道,造谣诽谤不是“玩笑”,不是流量密码,恶意抹黑断章取义从字缝里给人找罪名,绝对不可取。
(张婉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