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泰宁县探索打造“背包法庭”党建服务品牌,融入乡镇综治服务中心、村级调解组织,下沉基层开展审判、调解、普法宣传等活动,引导群众以非诉方式解决纠纷,协助乡镇开展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极大提升了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随着群众的法律意识提升,愈来愈多的诉讼纠纷凸显出法院人手的不足,为此,需要将之与人民调解有效衔接和配合,让每一位公民都能切身享受到法治进程中的红利。干部到一线去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服务群众,才能真正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多到困难多、群众意见集中的地方去,沉下身子、放下架子,“以心换心”,着力打通基层中的堵点、淤点、难点,高效解决纠纷的同时,也能真心为百姓节省下时间和财力。
主动融入,自我解“结”。转变工作方式方法,深入基层找问题、知实情,而不是坐在办公室里看材料,目的就是要“一竿子插到底”,从基层纷繁复杂的实际情况中抽丝剥茧,层层捋顺破难题,力争让纠纷就地化解。与部分行政村结对共建,并特邀退伍老兵、退休教师、村干部等参与案件调解,诉讼案件同比下降30%,显著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能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背包法庭”因此才被老百姓亲切地称为“家门口的法庭”。
高效便利,就地化解。在百姓的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实现了用最快的时间、花最小的成本,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将带案巡审和日常普法相结合,能为群众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促进基层问题解决得更便捷、更彻底;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与判案宣传,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变过去的“单打独斗”为“群策群力”,有效缩短了解决纠纷和案件的时间。
接地气宣传,定纷止争。携带各种材料在农村开展入户宣传,能更好地促进群众掌握面对纠纷时的调解办法。通过现场开庭审理,在一问一答、一审一判中,相应的法律知识、道德观念也通过身边生动可感的事例入脑入心。始终坚持到实践中去、到群众中去,方能满腔热忱,眼睛向下,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如河南汝州推出了针对行动不便群众提供“一个电话上门立案”服务;鹤壁市法院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考核和轮换工作,都很好地促进了社会和谐,定纷止争。
“三山春至朔风去,五岳寒消暖意连。”“背包法庭”通过一系列高效创新举措,打通了乡村法治过程中的“最后一公里”,有力推动了基层治理工作,在乡村振兴的征程上添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周跃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