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董玉莲(沈阳师范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据媒体近日报道,“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上海近年来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课程,目前已培养3万余名企业新型学徒。从制造业、服务业到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型学徒制已经在上海遍地开花。2021年,人社部、财政部等联合印发文件,部署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上海3万余名一线工人“入企即入校”的实践及成果,正是该项行动的一个缩影。
企业新型学徒制是由企业担任育人主体,与职校、培训机构等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培养对象与企业签订至少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以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为主。通过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等方式,共同组建双导师队伍,联合开展教学,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技工技师,能够有效满足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需求,还能够避免传统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深度不够,人才培养和企业生产需求容易脱节等问题。
当前,我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存在较大的人才缺口。人社部相关数据显示,预计到2025年,我国制造业十大重点领域人才缺口将超过3000万人。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打造更具活力和效率的培训机制,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重要而紧迫。
现代化产业发展迅猛,不断涌现新技术、新职业。近年来,国家陆续颁布智能制造、大数据、区块链、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10个国家新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的技术技能标准。新版职业分类大典新收录97个数字类职业、133个绿色职业,这些都对制造业高层次人才培养提出更高要求。为此,企业新型学徒制在实施和推行中,应急企业之所需,优先培养新兴职业技能人才,更快填补这方面的人才缺口。
在培训期间,企业须承担学徒基本工资、培训学费、师傅带徒津贴、工伤保险、设备损耗费等,综合培训成本较高,企业短期内难以收回培训成本。目前,政府财政补贴为学徒学费的60%,前期预支不超过50%。如果学徒培训不合格,企业不能获取其余费用,导致企业投入的人才培养成本大于财政补贴,影响企业的培育动力。因此,地方政府可制定培训激励措施,完善财政补贴政策,对积极开展学徒培训并取得较好成果的企业,给予一些优惠政策,从而提高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培训的积极性。
学徒具有双重身份,在企业是职工,在职业培训机构是在册学生。学徒在1至2年的培训期内,收入较低、考核压力大;转岗培训员工一般年龄较大、文化层次较低,接受新知识、新技能速度较慢;针对培训合格的学徒,企业普遍缺少奖励措施。这些现实因素的存在,易导致学徒信心不足,参训积极性较弱。基于此,教育部、人社部等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完善学历和职业资格标准,实行弹性学制,建立学徒学分银行,以培训成果为导向,推进1+X证书制度,将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有机衔接,促进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融通,畅通技能型人才成长通道,可谓切中肯綮。
作为政策配套,企业也应充分发挥育人主体作用,制定更科学合理的学徒激励方案,如建立阶梯式薪资奖励制度,针对参训学徒考核结果、工作成绩等,给予相应的薪资待遇、职业晋升和奖励,提升学徒的积极性和上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