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明确: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收费前应当向交易当事人出具收费清单,列明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意见》还特别强调,“经纪机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用”。这就是明确向房产中介市场里面的巨头敲响了反垄断的警钟。
两部门的联合发文,出发点是为了推动房地产经济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尤其是引导经济机构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更是瞄准了当前房地产经纪服务存在的痛点——畸高的房产中介费用,已经成为民生之痛。
1995年有关部门下发的《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规定: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目前,早已经取消了房产中介的政府定价,改由房地产经纪机构自行定价。但是20多年前,房价一两千元一平方米时,收2%的中介费,目前大城市房价,动辄10万元一平方,房产总价动辄千万,再收2%的中介费,那就是不能承受之重了。
而且,目前不少地方的房产中介公司的收费也不止2%,北京的中介最高收取2.7%的服务费,成都有的收到了3%,特别是一些中介市场中的头部企业,仗着自己在市场里的市场支配地位,至少是在局部地区的市场支配地位,通过垄断一些地方的房源,打着“优质服务”的名义收取3%甚至更高的中介费,疯狂收割买房者。
除了收费畸高,由于房屋交易周期长、涉及环节多、专业性较强,房地产经纪机构与购房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某些经纪机构利用这一点,将各类额外收费捆绑,如收取过桥融资、按揭费、担保费等,且未明码标价,让购房者在不知情状况下为此买单,进一步加重了购房者负担。
此外,虽然不同的商品房因面积、位置等因素价格不同,但所需完成的交易流程和程序并无差别,经纪机构所需付出的房屋成本也大致相同。简单按照房屋总价抽取服务费的做法,确实让人难以信服。
上述现象不仅让购房者蒙受经济损失,引发公众不满,也影响了整个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品牌形象。过高且不公平的交易费用,将阻碍不动产流通交易,影响购房者预期,有碍于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回暖趋势提速,对房地产经纪行业做大做强同样不利。
对此,《意见》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分档定价符合房地产经纪服务特点,有利于降低购房者的经济负担,刺激市场交易需求,也可以为经纪机构赢得更多的客户。而推动房地产中介收费的公开透明,能够更好保障购房者的知情权,促进买卖双方放心交易,也减少了经纪机构与客户之间的纠纷发生概率。
两部门联合发布《意见》,就是要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业的监管,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完善收费标准,提升服务质量。“房价一直涨”的神话已经破灭了,那么,畸高的房产中介费能降吗?(毕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