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评论 > 正文

确保夏粮收购顺利开展,不让农民吃亏

2023-05-09 15:31:15    人民网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扎实做好2023年小麦、早籼稻、油菜籽等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确保夏粮收购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为维护农民种粮收益增添了一层重要保障。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在任何时候都是真理。夏粮收购是全年粮食收购工作的首战,抓好夏粮收购是保障粮食稳定安全供给、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粮食市场平稳运行、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现实需要。数据显示,一季度,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平稳,农业(种植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6%。冬小麦面积稳中有增,长势好于去年,春播进展总体顺利,夏粮丰收有了扎实基础,全年粮食稳产增产底气更足。

不让种粮农民在经济上吃亏。农民是种粮的主体,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力量。近年来,随着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价格的持续攀升,极大压缩了种粮利润空间。为降低农资价格上涨的影响,从4月开始,中央财政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100亿元、小麦“一喷三防”补助资金16亿元……一系列“真金白银”的补贴举措,目的就是稳住种粮预期、鼓足种粮干劲,鼓励农民多种粮、种好粮,让种粮农民不吃亏、有钱赚,为确保粮食生产再获丰收注入强劲动能,夯实丰收底气。

保障粮食安全,离不开亿万农民参与。让农民种粮有钱赚,粮食安全才有坚实的保障,必须充分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让农民丰收又增收。《通知》要求,在夏粮收购方面,要严格执行质价标准,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拒收符合标准的粮食。这意味着,各级各部门需要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做好粮食收购市场监管,严厉查处打击压级压价、拖欠粮款、坑农害农等违规违法行为,坚决维护粮农利益。同时,要紧贴农民售粮实际,创新服务方式,优化为农服务举措,帮助农民便捷安全售粮,卖“明白粮”“舒心粮”。

对涉粮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惟有严厉打击涉粮违法违规行为,方能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和粮食经营者合法权益。《通知》强调,要严肃查处未按规定告知、公示粮食收购价格,收购粮食压级压价,未及时支付售粮款,以及“虚假收购”“先收后转”“以陈顶新”“以次充好”“转圈粮”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涉粮资金监管,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通过多点发力,盯住盯牢重点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压紧压实夏粮收储各方责任,持续跟进监督检查,及时纠治突出问题,保障粮食安全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保障农民卖粮无忧,保障粮食储备管理安全,全力夺取夏粮丰收,环环相扣、扣扣紧实。相关部门要拿出更具针对性、创新性举措,加强田间管理,打好政策组合拳,确保夏粮颗粒归仓,才能牢牢抓住粮食安全主动权,推动“中国号”航船行稳致远。

孟哲

(责编:赵珊)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主动告知特定健康情况,职工坦率理应受善待
下一篇:把文化的灯火拨得更亮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