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大大激发了资本下乡投资、地方引资入农的热情。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部分下乡资本带来人才、资金和管理经验的同时,存在炒地、伤地等行为;一些地方招商时,急功近利心态较为突出,引资入农较为盲目,甚至不顾村民意见,随意放宽准入门槛,给乡村振兴、农民发展带来风险。
202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完善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加强资本下乡引入、使用、退出的全过程监管。健全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近年来,随着全面乡村振兴的深入推进,农村涌入了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社会资本在推动农业机械化、设施化、智能化建设的同时,也为农村发展带来了一些风险和挑战。如何引导社会资本有序投入乡村,使其惠农而不伤农,关乎乡村振兴,关乎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全局。
乡村产业投资大、风险大、见效慢,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不仅要自我“造血”,还要“输血”。社会资本下乡,能实现社会剩余资金、种植技术等与农村的土地、劳动力等资源有效衔接,助推乡村振兴进程。
但是,社会资本下乡为农村带来了一定的挑战:一是有的资本下乡后由于抗风险能力弱、自然灾害、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导致“毁约弃耕”“跑路”等现象,农民流转土地后无法耕种粮食作物白白错过了种植季节,又难以获取流转费用,导致农民利益受损;二是农业补贴力度大,有的企业为了套取补贴资金,与村集体、农户之间虽然签订了流转合同,但是土地流转价格连年上涨,囤地和炒高土地价格等因素,涌现了土地中介新职业,出现土地流转矛盾纠纷,增加了农村的不和谐因素;三是有的资本下乡后发展产业为所欲为,种植收益比较大的经济作物、特色水果等,导致“非粮化”“非农化”现象时有发生,导致粮食种植面积大幅度缩水,粮食安全受到了严重威胁。
因此,资本下乡要惠农不伤农。地方政府既要鼓励引导资本的投资行为,保障其合法权益,发挥其积极作用;又要限制消极负面作用。严格审批把关,严禁土地流转及企业退出“无序化”现象。积极完善投资指引,明确资本进入农业农村的“负面清单”项目,划定资本下乡底线,科学论证、精选项目,引导企业避免凭一腔热血盲目投资,更不能以套取国家补贴为目的。严格落实项目落地政府或部门,在征求当地村社干部、群众意见后签订项目协议,组织专业人员实施。对社会资本的运行过程加强监督,地方政府部门要对项目的实施实行定期监督、检查和指导。
江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