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称“青海民族大学党委副书记阿进录以笔试面试第一名的成绩,拟录取为该校2023年民族学博士研究生”,此消息引发关注。4月13日,青海民族大学发布公告称,经复核,阿进录不符合该校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取消其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资格。
此前,面对“此事是否涉嫌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质疑,该校研究生院招生科一工作人员称,阿进录“只是一名考生而已”“资格审查是通过的”,所有招生录取工作既受学校党委行政监督,同时也受社会各界监督;所有工作环节和程序都是按照考试流程和博士招生的程序合理合规去运作的。前后说法如此不一,如今校方的这则简短公告,令人浮想联翩。
公示的主要作用,就是让公众知悉相关事项,便于监督,保障公信力。阿进录被取消拟录取资格彰显了公示的作用,但招录公信力恐怕还是打了折扣。前脚刚说了程序合理合规,后脚就取消拟录取资格,研究生招录岂不沦为了儿戏?
因此,无论录不录取“考生阿进录”,校方都要给出一个合情合理合法的说法,该追究的责任要追究,该处理的人要处理,同时也别伤害了高校领导求学上进的热情。
阿进录的确是一名考生,但不是一般考生,其“校党委副书记”的身份是无法回避和淡化的。本校人员报考本校研究生屡见不鲜,但如果校领导报考,难免要面对如何堵住悠悠众口的问题。换言之,“举贤不避亲”不是不可以,但前提要程序公开透明、规则公平公正,经得起推敲和审视。
网友的质疑主要有两点:
其一,阿进录的年龄不符合报考条件。该校招生简章明确规定,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而阿进录年近50周岁,他是怎么通过资格审核的?“原则上”的弹性有这么大吗?除非能证明阿进录在学术上出类拔萃,否则如此破格不能服众。校方的公告也印证了外界的担忧,阿进录的确不符合报考条件,那么资格审查环节的失职问题理应追究。
其二,阿进录的身份、职权可能影响招录的公平公正。招录博士研究生,高校和导师有较大的自主权,其中的人情世故不能低估。
有网友表示,应建章立制,禁止本校人员报考本校博士,禁止超龄考生报考博士。这种一刀切的做法显然不合理、不现实。比如,著名学者、中国社科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杨义先生,1993年就评为了博士生导师,但2000年在其54岁时又获武汉大学文学博士学位。这种“博导读博士”的现象并非个例。
总之,致力学术、追求上进是每个人的自由和权利,而且值得鼓励。但网友之所以质疑此事,恰恰是因为有些靠走捷径获得高学历的乱象,在现实中长期存在。让学术回归学术,高校责无旁贷。(陈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