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一名网友发现自己的照片被人发布在某网络祭祀平台的墓碑上,“人还活着,却被放在网络祭祀平台上祭拜”。有网友认为,网络祭奠平台没有尽到对被祭奠者信息的审核职责,属于平台失职。也有网友认为,网络祭祀平台本就是为了随时可以追思逝去的亲朋,这种活人被祭祀的情况属于用户的个人行为,与网站关系不大。
好好活着的人,却被人在网络平台上建立的纪念馆中“祭奠”,真是咄咄怪事!更离谱的是,这样的荒唐事竟然一再发生。去年,福建厦门女生璐璐从好友处得知,某网络祭祀平台设有自己的纪念馆,包括灵堂、详细个人信息和照片,6年来访问量达4.3万余人次。“人还活着却被人网络祭奠4.3万次”一度引爆舆情。
“互联网+”时代,网络祭扫应运而生,不仅可以提供便利,还推动了祭祀方式走向绿色和文明。令人遗憾的是,在网络平台实际运营过程中,由于监管不严、利益驱使,导致乱象丛生。上述两起事件,就暴露了网络祭扫所存在的严重疏漏。
此次被曝光的“天堂念”App,也基本不用审核就可以建馆,如此松散的管理,无疑给“恶作剧”者提供了可操作空间。该公司工作人员称,当事人如果发现了有不实信息被上传的情况,可以通过后台留言、添加工作人员微信或打电话的方式联系平台进行删除处理,“网站作为祭祀平台,是很严肃的,一般都是在上面去祭奠逝去的亲人,没什么人恶搞”。网站如此轻描淡写的回应,让那些无辜被“祭奠”的人作何感想?他们因“恶作剧”所受的伤害难道就可以一笔勾销吗?
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去年厦门女生璐璐就自己被祭奠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网络祭奠平台未严格审查被纪念者小璐的信息、未严格落实注册用户实名认证,导致实际侵权人认定难,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祭祀平台固然难辞其咎,恶意祭祀的侵权人更应被绳之以法。法律专家认为,把活人信息发布到网络上供人公开“祭奠”,可能因捏造他人死亡的虚假信息并加以散布而涉嫌构成“诽谤”;如果还通过描述死因或者生平信息来公开羞辱被害人,诋毁被害人的人格,还具有“侮辱”的性质。如果转发、点击超过5000次,给被害人带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不良后果的严重情节,最终有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想象竞合,继而从一重罪认定的刑事风险。
一再发生的活人被“祭奠”奇葩事,警示网络祭祀平台发布信息前,应当至少要审查死亡证明、祭祀人和被祭祀人的关系等相关信息,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平台对他人人格权益进行侵害。与之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平台的监管,规范平台运营,对于没有履行审核义务的平台予以严肃处罚。
活人被“祭奠”,已不只是恶搞,而是一种另类“网暴”。如果发现自己的民事权益被他人利用网络服务进行侵害时,应当及时留存证据并将相关诉求及初步证据反馈给网络平台的经营者,防止自身合法权益继续被侵害,并进一步追究作恶者的责任。惟有依法惩治那些搞恶意“祭祀”的侵权人,让其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切实防患于未然。(胡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