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期,成都、重庆、贵阳等地出现了以招聘骑手为名、实则是“以租代购”方式高价销售电动车的陷阱。有应聘者签订“以租代购”的合同后,不仅钱没挣到,一旦还款逾期,还欠下了高额利息,甚至有应聘者因此被告上法庭。而自2017年开始,北京、上海、深圳、安徽等地警方就陆续查处十余起类似以虚假名义进行牟利或欺骗骑手贷款的非法行为。
应聘骑手也可能会掉入“坑”里?这样的事,相信很多人都是第一次听说。根据外卖平台的回应,该公司招聘没有外包、授权的中介公司,平台鼓励骑手通过官方渠道应聘骑手。言下之意,正常情况下应聘骑手,本不需要通过第三方中介。然而,如今在全国多地出现以招聘骑手为名的中介公司,它们看起来是中介,实则是联合所谓的车行向应聘者推销“以租代购”的电动车。
对于这些中介和其牟利手段的定性,一些被查处案例或可作为参考。如合肥警方在2021年打击“套路贷”专项行动时,打掉4个诈骗犯罪团伙,捣毁窝点6处。警方称,其诈骗手段就是以网上招聘外卖骑手、送单需要电动车为由,引诱受害人分期贷款购买电动车,拒绝受害人的退车要求,从而达到获利的目的。这不就是换了马甲的“套路贷”吗?
这次媒体报道中所呈现的相关细节,与上述案例惊人的相似。比如,这些中介公司均未获得平台的授权。他们给应聘者所推荐的不带电池的“空壳车”价格虚高,并且,车辆的质量也需要打个问号。再比如,一旦应聘者和中介推荐的车行签订了“以租代购”,协议就没法中止,必须得偿还完分期贷款,否则就将被起诉。甚至,这些协议中还故意隐去了利息等关键信息。而面对质疑,这些中介又往往将责任推给车行,并强调自己没有“金融业务”。
这一可疑的中介模式,到底是否构成诈骗和“套路贷”,还需由公安机关来作出调查和判断,但显而易见,它的客观存在,不啻为给骑手“挖坑”。在当前巨大的就业压力下,送外卖成了很多人都想尝试的选择,一不小心碰上这样的中介,“租”了这样的高价电动车,显然就掉入了陷阱。对此,地方监管部门理应给予及时的关注。这也是打造更健康的就业环境的内在要求。
过去几年,各地和相关部门对“套路骗”“套路贷”的治理成效有目共睹。但眼下的骑手招聘陷阱,提醒各方仍不可低估套路创新,继续作恶的可能性。且值得注意的是,当这类“以租代购”电动车所引发的纠纷上了法庭后,作为原告的“车行”却还往往获得支持。这体现了案件本身的复杂性,但也应该警示司法机关在处理类似纠纷时,有必要提高警惕,擦亮眼睛。
此外,从平台的角度看,无论如何,平台方面都没有理由置身事外。既然类似现象在过去几年多地出现,警方已对一些案件作出查处,平台不至于完全不知情。那么,对骑手加大针对性的警示、提醒和有效干预,能够压缩一些中介浑水摸鱼的空间。比如,既然未给第三方中介授权,那么对从第三方推荐过来的“新骑手”,是否应该进行必要的资格排查,以彻底堵住中介借机牟利或欺诈的漏洞?(朱昌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