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各地陆续展开2023年公务员省考招录,多地将部分岗位的年龄要求放宽至40周岁,引发人们对能否打破“35岁职场门槛”话题的关注。
据报道,2023年河南公务员省考公告称,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的招录年龄要求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以后出生)。贵州、天津、湖北、江西、广西、四川、云南、重庆、内蒙古等地在个别基层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条件上也放宽了年龄限制。
然而,只要仔细查阅研究便可发现,“放宽至40周岁”其实也并不是人们脑海中想象的那般“解渴”。首先,放宽至40周岁以下的招考年龄标准,在一些地方针对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招考条件中,并不是第一次出现。所谓“报考年龄限制放宽”,多面向的也是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相关岗位往往是乡镇基层一线或者边远地区,岗位总量也比较有限。
不过,公务员考试历来都具有风向标意义。哪怕是一点点细微的报考条件改变,都对全社会各行业具有积极的示范导向作用——何况是“年龄放宽”。事实上,过去一些年,无论网上网下,只要关乎“35岁危机”“35岁门槛”“职场年龄性别歧视”等话题,每每便会引发巨大关注。这背后,正是有人们在各领域职场上的真实经历与感受,也包含着推开职场年龄限制“玻璃门”,获得更平等就业机会,更多奋斗空间,更大拼搏可能的期盼。
2022年全国总工会开展的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全国4.02亿左右职工的平均年龄为38.3岁。同时,也有数据显示35-39岁年龄组职工中,有54.1%担心失业。从理论上来讲,公务员考试的年龄放宽一点,人才聚拢的“池子”和奋斗的空间就大一些,选贤举能、人尽其才的效果也就会更好。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站在老龄化社会加速的现实关口,当我们热议“公务员招录放宽至40岁”时,也就更多了几分真切的期待。
一方面,我们要理性看到,出于岗位专业性、特殊性、个体条件等因素,公务员岗位的招录年龄并非所有都能“放宽”;另一方面,当前《公务员录用规定》明确,报考公务员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因此,有关部门也不妨依据就业现实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适时逐步优化相关政策法规,让年龄等招录标准更加科学合理,同时引领全社会更多企事业单位的招聘标准和职场生态建设。
无论如何,“部分省考公务员招聘年龄放宽至40周岁”,都是向前迈出了一步。对于促进就业公平公正,拓宽年龄相对较高人群的就业空间,都有着积极作用。如果未来,更多地方能够结合工作实际,继续适时优化调整相关岗位的标准,将不仅有助于推开就业年龄限制的“玻璃门”,更有利于逐步打破不合理门槛,涵养全社会科学开放的选人用人观念。
林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