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大胆请假拒绝请假耻辱#的话题登上了微博热搜,引发大量网友关注与讨论。
“每次请假都要心里准备好久,然后编辑文案很久,等回复又很忐忑”,这样一句描述成为了当下众多“上班族”的真实写照,无疑触动了不少“打工人”本就疲惫脆弱的内心。对此,不少网友纷纷感慨到,“这不就是我吗”“现在按点下班都感到难为情”,许多对现状深深的无力和隐藏于内心已久却不敢流露的愤懑,借此得以抒发。话题“大胆请假,拒绝请假耻辱”,由此成为了大家的发声口号和共鸣点。
首先,我们应当明晰的是,请假是一种正当的行为,是在特殊条件下的一种合理选择。在生活节奏加快和职场“内卷化”加重的今天,劳动者群体承担着比以往更多更复杂的责任和压力。我们在日常生活里,也难免会因为身体不适、家庭事由等各种原因不得不向所在单位或公司请假以处理紧急事务,由此来平衡调整个人生活与工作任务之间的关系。同时,必要的请假,可以帮助我们依据自身状况调节体力和精力,在短暂的休整后,我们能够更好地投入到后续的工作生活中去。因此,请假是对劳动者个体的尊重,更是对职工的一种负责,我们有必要对其正确看待和审视。
但在某些职场文化中,普遍存在着“请假耻辱”的思想——请假被认为是一种懒惰和逃避责任的表现,长期以来形成了无人点破的潜规则和人尽皆知的“共识”。处于弱势地位的“打工人”往往碍于领导和同事的态度,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选择忍气吞声,默默遵从这一不成文的“通行做法”。但必须明白的是,这样的糟粕文化,其实都是对资本家有利的潜规则传播,劳动者越无声,他们便越嚣张。作为职工的我们,应当从自我做起,自觉在内心深处建立起一道抵制此种心态的“防护墙”——本就属于正当权益的请假行为,为什么要感到耻辱?又凭什么唯唯诺诺?而破除畸形的“请假耻辱观”,给予请假更多的“心理便利”,成为了一个良性职场社会的“检测剂”,也亟待提上改风换面的日程。
除了职工本身要破除“请假耻辱观”,更重要的是要让这一正当权利回归本位。请假是指员工因私事或病假离开工作岗位一段时间,而雇主或管理者应该批准其离开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因而,请假在法律框架中得到保障和规范,而在实际落实当中,也应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对此,政府可以出台相关的细则政策来规范请假权利的行使,督促企业单位保障落实;公司也需健全内部请假的申请流程和审批标准,鼓励和支持员工正当行使自身权利,确保请假权的行使不受滥用和歧视。
我们需要倡导一个健康的职场环境,这不仅能让劳动者充分享受请假的权利,让健康的“请假观”如星火燎原般蔚然成风,更能让劳动者有更好的体力和精力投入工作,从而使得社会的运作效率得到更大程度地保障。
(舒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