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晚,广西玉林市博白县凤山中学一学生因点外卖被校务人员按倒训斥,据网传视频显示,一名男生被一名黑衣男子按倒,该黑衣男子大声说道:“点多少次了啊,还这样搞……”随后,学校相关负责人向河北青年报记者介绍,视频中的男生是因为点外卖被批评,学校对安全管理很严格,外面食品不能带进学校,另外已针对该校务人员的工作方法进行了批评教育。21日,博白县教育局已派人下来调查,此外,该校副校长蓝国荣表示,“一经查实,必定从重处理。”(3月22日 红星新闻)
视频显示,这名学生被校务人员摁倒,脸几乎都贴在了地上,还被当众大声训斥着,尊严早被“杀得片甲不留”。先不论学生多次点外卖的行为是否恰当,就算真的是学生犯错了,如此堪比对待罪犯的粗暴行为,也不应该被用在一名学生身上。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这位校务人员公然将学生摁倒在地的行为,既暴力伤害了学生的身体,更侵害了学生的尊严,丧失了管理学生的温度。
相比于有严格质量把控的学校食堂,外卖食品大多数是高油高盐,过多摄入此类食品对于正长身体的他们确实无益,学校设置禁止携带校外食物规定的初衷是为学生的身体健康考虑,这无可厚非。可纵使初衷无误,也并不代表学校就可以顶着“关心学生”的帽子,直接对学生进行专断的“食品控制”,甚至一言不合上演按倒训斥的“戏码”。
中学生正处在青春期这一成长的关键时期,此时的学生心智介于成熟与幼稚之间,对于诱惑的抵抗力较弱。加之其学业压力大,面对可以刺激多巴胺分泌、增进愉悦感的美食,抵挡不住诱惑是很正常的事。并且偶尔点一份学校里面吃不到的美食,既可以缓解压力,也并不会对身体造成很大伤害。其次,“存在即合理”,学生选择点外卖一定是有其自身的原因,有可能是因为学校饭菜不合口味,又或许是嘴馋于某个店的独特口味,无论是出于哪一方面,点外卖这一行为都不至于被如此粗鲁对待。
学校应关心到学生点外卖背后的因素,在制定规则的时候多一些人性化的考量。面对学生频繁携带校外食品入校的行为,不应该只在学生身上找原因,更应该在自身身上求对策,有温度地去关心学生、管理学生。若是因为饭菜不合口味,那可以根据学生的口味优化食堂饭菜,若是担心学生抵抗诱惑能力太弱,掉入“垃圾食品”的危害陷阱中,可以多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科普外卖食物可能存在的问题与危害,并适当对他们进行限制,而不是机械地下达命令,粗暴地禁止一切相关行为。
规定是死的,而人却是灵活的,光靠这冰冷的规定和严厉的执行手段,再好的初衷也照不亮学生的心灵。唯有恰当的管理手段和有温度的关心,才可能帮助祖国的花朵更健康地成长。
(王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