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场监管局对一家承办会议较多的酒店进行了检查,并发现该酒店存在食品浪费问题。据悉,一场会议结束后,会议室留下了48瓶饮用水,其中43瓶开封后未饮用完就被保洁员直接丢弃。这种严重的浪费行为,不仅造成了资源浪费,还对环境产生了不良影响。(3月7日 极目新闻)
此事一经媒体报道,很快引发网友、社会各界包括舆论的热议,有网友认为是过度执法,矫枉过正,也有论者认为,这分明是小题大做。
实际上,这家酒店一会议43瓶水未喝完被处罚,事实依据是酒店内未张贴反食品浪费的标识,酒店未对消费者进行饮用水浪费的提示,而相应的法条依据是《反食品浪费法》的第七条第(二)款,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防止食品浪费。
《反食品浪费法》的第二十八条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显然,当地市场监管局作出警告处罚,来制止会议瓶装水浪费问题,完全符合法理依据,判罚非常恰当。
眼下,瓶装水已成为各类会议的“标配”,但是,会议瓶装水浪费严重,总是出现“会一散,扔一半”现象。据专家保守估计,我国每年在会议场所浪费的瓶装水有上千万瓶。
一瓶水虽小,可每一瓶矿泉水背后都是一个天然生态基地,由于我国是全球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人均水资源占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也因此,即便浪费一滴水,都很可惜。酒店会议43瓶水未喝完被罚,无疑是一次珍惜水资源、反对食品浪费的生动法治课,不仅意味着,从“一瓶水”入手制止浪费并非小题大做,同时,也意味着,类似这些司空见惯、熟视无睹的浪费陋习,才是为最难改的,最为需要改正、合理纠偏的。
节约资源人人有责。防止会议瓶装水浪费,除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执法,进行强势监管外,一方面,借鉴餐饮行业“光盘行动”,在会场设置“清瓶行动”“喝完每瓶水”等宣传标识,来提醒每一位参会者节约用水;同时,生产企业和酒店可以尝试,尝试大瓶换小瓶,以实现最大限度地减少浪费。此外,对于剩下的瓶装水,酒店不要简单地当作垃圾丢弃,要把剩余的水攒起来用于清洁物品,变废为宝,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当然,作为参会者,对于开会喝不完的瓶装水,要养成带走的习惯,通过大家共同努力,让更多人主动参与到反浪费的行动中来,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从而真正让反食品浪费真正落地见效。(吴睿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