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暖花开之际我们迎来了第113个“三八国际妇女节”的到来。“妇女节不是女王节女神节”这一话题引发热议。“女王节”“女神节”其本后所反映的亦是在消费主义盛行之下对女性的标签化。
从词语语境方面进行结构,“女王”一词往往让人联想到地位权利较高,掌握话语权的女性。“女神”则是优雅,高高在上,受人追捧,具有一切美好代名词的形象。
“女神节”“女王节”的由来最早产生于淘宝等购物app,在妇女节期间进行产品促销的名词,其实质是购物节。 在消费主义盛行之下,商家为扩大女性消费群体,刺激消费欲望,从而以美化妇女节为由,以“女王”“女神”加之以商业促销手段,使之变成购物的狂欢日。不可避免的“女王节”“女神节”是具有商业属性的存在。
商业属性加持之下,“女王节”“女神节”变得不再纯粹,这个本该表达对于女性尊重、祝福的节日似乎偏离了方向,在商家的宣传引导之下,我们往往会在节日之时,掉入消费主义的陷阱,进行非理智的消费,买买买占据了整个节日的主旋律,似乎不买就无法更好地庆祝节日。
除此之外,“女神节”“女王节”不仅是消费主义的陷阱,亦是将女性的固化,标签化,具像化。
“女王”“女神”仅仅只能代表部分女性群体,尤其是在父权社会结构体系之下,“女王”“女神”这一类人只能占非常小的一部分。我们不能用这一小部分群体去含括所有女性群体。女性可以不漂亮、不优雅,女性也可以打拳击,高空作业。没有人可以定义女性应该是什么样的。难道不同于女神、女王一类的女性就不可以过这个节日吗?
女性是具有独特性、复杂性、多样性的存在,我们不应该也不能将女性这一群体固象化、统一化、标签化、物质化。“女王”“女神”不等同于女性群体,妇女节亦不等同于购物节。
因此,“女王节”“女神节”这一类词汇过于片面,无法代替“妇女节”而存在。在女性意识逐渐觉醒的时代,“妇女”一词重新进入我们社会视野时,其本来的刻板印象被逐渐打破。正视“妇女”一词,其背后涵盖着女性通过劳动促进妇女权益的保障,涵盖着女性在父权社会得到更多的尊重与认可的意义。让更多人注意女性需求,为女性在性别结构劣势地位下争取更多的话语权,才是庆祝妇女节带来的深重意义。
当下我们打破“女王”“女神”的标签,既是对消费主义说“不”,也是女性争取平权进程中的进步。
不去定义女性,撕下标签,妇女可以是十四岁,二十四岁,三十四岁,六十四岁,可以是职场女性,可以是家庭主妇……摆脱束缚不断向前走,不沉湎于消费主义的浪潮,勇敢做自己。
(彭舒琴)